福建多措施严厉打击开发区环境违法行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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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多措施严厉打击开发区环境违法行为
2009年12月03日 15: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福州十二月三日电 (记者 孙贤迅)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多年位于大陆前列的福建,为保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建设生态良好、人与环境和谐共荣的社会,着手严厉打击开发区环境违法行为。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三日称,今日起凡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和清洁生产要求的项目,福建将不予审批和进入,而对未经环境评价审批的给予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补办环评无法通过的则予以关闭。

  日前公布的第三季度福建环境质量状况显示,福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水平。该省各主要河流、城市内河水质总体良好,达到或优于国家三类标准的水质比例占百分之九十三。

  当下海峡两岸经济区建设处于大发展时期,为使福建良好环境状况在经济大发展中不遭受较大冲击,需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福建省环保厅今日称,对开发区规划环评未按要求完成,以及集中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建成投入运营的,将不予受理和审批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排放污染物项目的环评文件;对开发区内企业未配套治理设施的,已建治理设施但未通过环保验收的、通过环保验收但验收时提出的整改要求未落实的,环境保护部门将责令停止生产、限期申请验收、限期整改;已通过环保验收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同时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提请当地政府关闭。

  福建现有二十一个开发区,其中八个位于沿海,十三个位于内陆山区。这些开发区吸收了众多的外商、台商投资项目,推动福建经济较快发展。位于厦门的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严格限制和淘汰污染型工业,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先后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但有的开发区,为吸引投资项目落地,不重视环境保护,致使一些污染项目得不到有效治理,严重危及社会环境质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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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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