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福利抽奖” “打新”也可能赔本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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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福利抽奖” “打新”也可能赔本
2009年06月29日 09:5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IPO重启后的第一只新股——桂林三金29日网上网下申购,它的发行价格为每股19.8元,对应的市盈率约为33倍。业内人士提醒,发行市场化改革后,将向中小投资人倾斜。不过,新股没有绝对利益保障,投资者“打新”要审慎、科学。

  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对有意向购买股票的中小投资人进行倾斜。长期来看,大部分新股上市后会有溢价。一般在新股定价时,发行人和承销商都会给二级市场留有一定的空间,以维护投资者关系,同时也建立发行人长期的信用,为未来发展和融资打下基础。从我国来看,历史上新股上市后大都有较大收益。

  然而,新股也有风险,“打新”并非稳赚不赔。国际上发达市场新股跌破发行价的占五分之一左右,我国历史上虽然只有少数上市公司的股票首日收盘就跌破发行价,但是股票在上市后不长的时间里就跌破发行价的例子也不少。其中,2008年很典型,当年新发的股票一度跌破发行价的超过60%。

  在定价机制进一步市场化后,新股收益在趋势上会收窄,而且是否有正收益的不确定性加大。因此,买股票是有风险的投资,申购新股并非“福利抽奖”,在定价市场化之后,新股没有绝对利益保障。投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人,在作出购买选择时要审慎、科学,抱着去博一把的心态,风险很大。

  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既需要发行人树立发行上市的正确理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经营水平,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也需要保荐机构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经营活动中维护买卖双方的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更需要投资人发挥作用,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在目前新股发行所涉及的发行人、保荐机构、投资人三方博弈中,投资人处于相对弱势。投资人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管好自己的“钱袋”,审慎投资,不断强化买方的约束力。对于看不懂、听不明白的公司,投资人都要坚决不参与;对于任何有纯粹“圈钱”嫌疑的发行人,坚决避开,以防受损。投资人约束力度增强,本质上是对自身利益的最好保护。

  发行体制改革和市场机制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市场各方认真、谨慎地参与,既要履行好职责,又要保护好自身利益,从而取得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进程的更大进步。(记者 申屠青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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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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