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防资金挪用应“监管总动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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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防资金挪用应“监管总动员”
2009年05月22日 11:01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审计署20日发布第4号审计公告,公布了对10省区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显示,部分地方存在违规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或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0省区市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违规使用资金26.93亿元(其中用于建房买车5837.4万元)(据昨日《新京报》报道)。

  此前,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有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的,有挪用水利专项资金,有挪用移民专项资金以及其他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专项资金。更有甚者,挪用受灾款、救济款也曾发生。通过这几年加大审计和查处,略有收敛。但是,随着国家对“三农”的重视,随着国家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掌控这些资金分配大权的一些地方官员又开始故态复萌。

  实际上,一些挪用支农资金的问题并不难发现,主要看是否留心和较真。审计署将近一年半时间才公布2006年和2007年的支农资金审计情况,而事实上这个进程是可以加快的。比如说,5837.4万元支农资金被挪作买车建房问题,车子是开出来使用的,房子是要直挺挺“站立”在地上的。明眼人一看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陡然增加的车子、房子的资金从哪里来?立马较真查下去,问题马上就暴露。再比如:南水北调工程投入那么大,有没有资金被挪用情况?一些省份气势庞大的南水北调指挥部(最后成了水利厅办公楼)的建设资金哪里来的?财政拨款决不可能建起这么豪华的楼。

  挪用国家专项资金和公共资金事件年年查、年年有,一直不能根除的根本原因是透明公开度不够、监管监督不力、监管监督手段缺乏、渠道太少。随着财政资金更多地倾向民生,今后各项财政专项款项会越来越多。如果专项资金问题不断,不但耽误了许多民生工程的建设,而且,使得纳税人血汗钱付之东流。

  因此,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做到发放前公布所有专项资金总额、项目分布名称、资金数量以及责任人,发放后公布使用效果。从项目评估、资金发放以及效益监督,全方位进行监管;从审计机构监督到媒体监督,从中央监督部门监督到各级监督部门监督,全方位进行动员。(余丰慧 郑州银行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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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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