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价高歌猛进 更需要没买房后悔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评论:房价高歌猛进 更需要没买房后悔权
2009年06月11日 17:25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5月CPI和PPI持续双降,经济不景气短期复苏无望,在万马齐喑中,房地产市场一枝独秀。昨日有报道称,5月上海市中心区域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大涨30%。其实从3月份以来,上海已陆续有60%的楼盘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其中近百家楼盘在5月涨至历史最高价。同月,北京过半楼盘售价上调、广州二手房成交均价超过2007年高峰期,杭州楼市销量比2008年翻了两倍……只相隔一个季度,房产业就从冬天直接跳入盛夏。宏观经济的黯淡在这里没有任何反映,不得不说是中国经济的一个奇迹。

  在这一背景下,有人建议修改消保法,增设买房后悔权,显得十分刺眼。顾名思义,买房后悔权,就是对买房行为表示后悔,撤销买房的行为。不论这一权利是否可行、如何实行,在目前的现实下,对买房后悔的人,远远少于对没有买房或者买得太小太少的人。

  自1997年房改以来,中国楼市呈现一路上扬,约每三年有一次调整,表现为销量减少价格僵持,但都很快过渡到爆发式上涨。在这个过程中,那些相信楼市将下调,持币观望的人,都成了楼市踏空的牺牲者。

  在这一波的楼市反转中,我们注意到银根放松和政策放宽的巨大作用,也有人提出对原本应该落实到其他行业的资金绕道进入楼市、股市的担忧,还有未来通胀的潜在可能性,这些因素已经并将继续影响楼市,在短期内看不到变化。因此2009年很有可能又是一个房价高歌猛进之年。在这一预期之下,那些没有买房并且越来越买不起房的人们,更需要一个后悔权。(施平)

【编辑:李妍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