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有益于低收入者?“专家”脑子莫非进了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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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涨价有益于低收入者?“专家”脑子莫非进了水
2009年07月20日 08:20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背景:从去年底开始,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都陆续加入了自来水涨价的大合唱。“低水价资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资助了低收入者。为什么这么讲呢?富人总是要消费更多的水,低水价对他来讲可以更多地用水,他可以把游泳池的水每天都换一遍,但穷人还是用不起。”在7月16日举办的“解读水价问题”小型论坛上,有专家如此语出惊人。

  商品涨价,高收入者用得多,掏的钱也多——“专家”的理论听来似乎合理,但这种逻辑若成立,恐怕市场就要大乱。土地、房产、燃油、水、电、燃气……哪一样不是高收入者用得多?难道这些商品的价格都应该一涨再涨?那得涨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涨价有益于低收入者”的理由可能比较有“卖点”,不过早已被事实证明其荒谬。以前也有人说“高校提高学费有益于低收入者”,认为低学费是在补助有钱人家的孩子,但现在看看结果又是如何?高校的学费的确是一年比一年高,但同时,也有很多穷孩子被学费门槛挡在了门外。

  其实,涨价根本不可能是低收入者的愿望。恐怕没有哪个低收入者盼着水价上涨,或因为想“受益”而盼着“专家”的鼓与呼!“涨价让低收入者受益”之说既不符合事实,也经不起推敲。“商品涨价受益过程”的真实逻辑应该是这样的:涨价会让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都多掏钱,企业形成收益,企业收益中的小部分依法纳税上缴财政,而大部分成为股东(高收入者)的股权收益以及企业高管与员工的工资福利。涨价通常形成这样三个结果:财政坐地收钱;高收入者有出有进,通常出少进多;低收入者有出没进,即便有点政府补贴,也不足以补偿支出。因此,这个逻辑链条最关键的地方是:低收入者支出是铁定的,得不到或者得到很少也是铁定的。

  近来,不仅地价、房价、油价上涨,而且水、电、燃气等基本生活用品的价格也铆足了劲地要上涨。基本生活用品涨价实非民生之福,水、电涨价尤甚。房价涨了,低收入者还可以去郊区租房;油价涨了,低收入者可以坐公交车。但电与水是真正的刚性需求,谁都不能不用电,不能不喝水,水、电涨价只会让低收入者逃无可逃。一年百儿八十元的支出,虽然入不了高收入者的法眼,却是低收入者必须计较的支出。

  就水价而言,不可否认,它存在一些涨价的理由,比如水资源的节约、水务服务链的延长、处理污水所需的费用等等。不过,为了避免伤害低收入者的生存根基,应该普遍施行阶梯式水价,即少用者价低,多用者价高,这样既保障民生基本用水,又能通过大辐提高用水大户的水价,一方面改善企业赢利状况,另一方面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穷人的民生”不是小事,对于一些自恃垄断地位而涨价自肥的行业、企业,政府部门应该监管得更紧,在涉及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之时,政府部门也应该有更妥善的安排。(莫丰齐)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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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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