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上涨别滥用“保护水资源”之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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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价上涨别滥用“保护水资源”之名
2009年07月27日 08:1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虽然水价上涨打着“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保护水资源”之类的旗号,可实际上不过是尽数进了供水企业的荷包而已。说白了,水价上涨不会在国库中增加哪怕一分钱用于保护水资源。这样的水价上涨,难道仍然天生具备合理性吗?

  今年上半年,全国大中城市居民用水价格“涨”声一片,触发社会对价格波动的敏感神经。为何一些城市选择“集体”涨价?水价上涨如何兼顾百姓承受能力?“供水成本”能否公开透明?水价到底该怎么调更合理?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密集出台有关调整水价的政策,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

  对于水、电、煤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来说,“改革就是涨价”几乎已成为一种惯例。纵观这些年水价频繁上涨的轨迹,很多地方都走出了一条“涨价—盈利—亏损—涨价”的怪异曲线,每一次涨价前固然总是先闻听到巨亏的抱怨,吊诡的是,即便涨价频率再高,供水企业的下一轮巨亏却始终近在眼前。

  经历过频繁的水价上调之后,公众似乎慢慢接受了一种说法:水价适度上涨是合理的,关键是不能超出民众的承受能力。与此配合默契的是,各地上调水价也总要强调没有超出民众的承受能力。有一句看似冠冕堂皇实则莫名其妙的话叫“水价上涨的空间仍很大”,似乎水价天生就是必须上涨而不能下降的。

  其实,如果我们细究一下背后的涨价逻辑,不难发现这是一种典型的偷换概念。人们之所以接受“水价适度上涨合理”的说法,是因为水资源本身的宝贵和稀缺;可是,水价频繁上涨所增加的只是供水企业的收入,而与水资源本身的价值提高根本没有关系。水价组成一般包括水资源费、固定成本和运行成本,其中体现水资源价值的是水资源费。现在,水资源的费税改革尚未进行,水资源费亦未上涨,虽然水价上涨打着“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保护水资源”之类的旗号,可实际上不过是尽数进了供水企业的荷包而已。说白了,水价上涨不会在国库中增加哪怕一分钱用于保护水资源。这样的水价上涨,难道仍然天生具备合理性吗?

  眼下的水价普涨既然无关水资源价值提高,而纯粹肇因于垄断供水企业自身,那么,讨论水价上涨是否合理,就应该只是一个单纯的商业问题,而不是什么资源问题。我们要明确区分开“水价涨”与“水税涨”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然后扯掉“促进节约用水”之类的大旗,专事讨论供水企业的成本上涨是否足以作为调价理由。而要厘清这一点,当然首先需要一份细致清晰的明白账,供水成本核算以及水价成本监审,都要经得起公众和舆论的质疑。比如,供水企业是否真的亏损?如果亏损,又是因为哪一块的成本增加?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消费者该不该为此埋单?

  在涨价上向来要求“与国际接轨”者,最喜欢拿国外数据和国内相比。比如经济学家张卓元曾表示,我国城市水价普遍偏低,目前仅为国际水价的三分之一;“世界银行建议一国居民用水开支应占其可支配收入的3%至4%,而中国目前的水平不足2%”,也经常被作为“中国目前居民用水价格还存在较大上涨空间”的论据。问题是,国外的水价高,究竟是因为交给国库的水资源税高,还是因为交给供水企业的供水服务费高呢?单纯比较水价没有意义,更值得比较的是水价里面的供水企业服务成本,以及供水企业的服务质量。别的不说,国外供水企业提供的是可以直接饮用的直饮水,这与我国很多地方弥散着浓浓漂白粉气味根本不能泡茶的自来水,是一回事吗?(舒圣祥 媒体人)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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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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