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上调:无关资源改革只关垄断利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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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价上调:无关资源改革只关垄断利益
2009年08月07日 14:42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近期频频传出加速推进的声音,洛阳、宁波等地的自来水公司纷纷以亏本为由要求上调水价被质疑,使原本程序合法的价格调整平添了些许不谐调的因素。围绕水价成本话题,清华大学环境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自来水公司属于“账面亏损,但实际上利润并不差”,因其利润被合法转移了。(8月6日中新社)

  对于水、电、煤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来说,“改革就是涨价”几已成为一种惯例。纵观这些年水价频繁上涨的轨迹,很多地方都走出了一条“涨价—盈利—亏损—涨价”的怪异曲线,每一次涨价前固然总是先闻听到巨亏的抱怨,吊诡的是,就算涨价频率再高,供水企业的下一轮巨亏却始终近在眼前。有一句看似冠冕堂皇实则莫名其妙的话叫“水价上涨的空间仍很大”,似乎水价天生就是必须上涨而不能下降的。

  颇具迷惑性的是,自来水公司要求上涨水价时,总是喜欢与“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联系起来,并祭出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之类的大旗。其实,如果我们细究一下背后的涨价逻辑,不难发现这是一种典型的偷换概念。现在,水资源的费税改革尚未进行,水资源费亦未上涨,虽然水价上涨打着“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保护水资源”之类的旗号,可实际上不过是尽数进了供水企业的荷包。说白了,水价上涨不会在国库中增加哪怕一分钱用于保护水资源。

  不进国库的水价普涨,根本无关水资源价值提高,现在讨论水价上涨是否合理,也只是一个单纯的商业问题,而不是什么资源问题。我们要明确区分“水价涨”与“水税涨”这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然后扯掉“促进节约用水”之类的大旗,专事讨论供水企业的成本上涨是否足以作为调价理由。换言之,倘若真的要推行资源产品价格改革,那么国民多付的也应该是交给国库的“水税”,而不是交给垄断水企的“水费”。

  因此,眼下的水价上涨只关乎垄断企业攫利,而与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毫无关系。“促进节约用水”之类,根本不能作为涨价的借口。我们必须防止垄断水企假借资源产品价格改革之名无度、无故涨价。水企要想涨价,必须首先提供一份细致清晰的明白账,供水成本核算以及水价成本监审,都要经得起公众和舆论的质疑。否则,一边高声喊巨亏,一边保持高福利,公众完全有理由认为,所谓亏本其实不过是垄断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的惯例性表演而已。

  水企要想涨价,必须首先提供一份细致清晰的明白账,供水成本核算以及水价成本监审,都要经得起公众和舆论的质疑。否则,一边高声喊巨亏,一边保持高福利,公众完全有理由认为,所谓亏本其实不过是垄断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润的惯例性表演而已。(盛翔)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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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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