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水价调整成本公示应先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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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水价调整成本公示应先行
2009年08月10日 15:5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仿佛一声令下,从去年年底开始,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都陆续加入了自来水涨价的“大合唱”。尤其最近两个月以来,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都已经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其他许多城市则正处于准备阶段。江苏省共有13个省辖市拟到2010年底前调整居民用水价格。

  围绕水价是否应该上调,消费者通过网络表现出的民意与官方截然对立。消费者铺天盖地的反对声音,似乎表明水价上调必然违背其根本利益,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误解。

  作为生活在社会环境中的个体,每一个消费者的根本利益,许多时候必然要通过社会群体来实现。所以考虑问题就不能仅仅从个体的一时一事的得失出发。从个人角度出发,谁都希望水价越低越好,甚至干脆免费;但这样的结果必然导致浪费无度,到头来反倒影响正常的供应。因为水资源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的,而我国公民的节水意识,显然只能用敏感的价格来唤醒。看看自助餐场合国人多占多取不惜浪费的情景,你就会知道价格约束的必要性。

  自来水的确是居民生活的必需品,是公益事业,但水同时也是商品,目前水资源的紧缺和水污染的严重,必然要在价格上有所体现。生活在黄河上游的人们,对水资源的宝贵性的感觉,可能不会有面临断流威胁的下游人民那样深刻。十多年前,国家水利部展开黄河断流问题研讨会时,著名水利专家张光斗的建议非常简短,概括起来只有一个词:节约。从本轮调价市民反对而专家支持的情况看来,该不该调价的争执,很大程度上是看问题的角度和出发点的区别。虽然也不排除部门利益因素,但这要另当别论。

  当然,也有的专家出言“雷”人,让人对专家的立场产生了怀疑。比如在7月16日一场“解读水价问题”的小型论坛上,有专家说出了“不能因为有些人喝不起水,就不提高水价”的惊人之语,引起舆论大哗。一时间专家成了声讨的对象。

  可细想起来,究竟有多少人连自来水都喝不起呢?如果连自来水都喝不起,他肯定也点不起电灯、坐不起公交、吃不起饭、穿不起衣服,更住不起城市的房子,哪怕是间破平房。一吨自来水在北京的确不便宜,加上污水处理费每吨3块7。但如果不是浪费,一个人一月能用多少吨?记者的经验是平均每月支出20元,远远低于电费。

  在提高水价时,必须考虑基本生活与生产的差别、社会必需产业与高消费产业的差别以及农村与城市的的差别。居民家庭以外的用水应继续实行计划累进加价管理,对居民家庭用水应在合理的定额内低价。政府有关部门上调水价的同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实行有差别的阶梯状的水价结构。相信大多数地方会体现这个原则的。

  当然,水价调整的合理性,的确有值得探讨的地方,比如全国各地最近一窝蜂地集中调价,就让人疑虑。我国地域辽阔,水资源分布不同,供应量不同,生产能力不同,根据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的规律,各地的水价按理说也应该不同,但几乎所有城市都在差不多的时间内要求自来水涨价,其中是否有跟风涨价的成分?据说,各地之所以不约而同上调水价,是因为到了2010年底,“十一五”将告结束,这一轮水价调整计划也将随之“到期”,而眼下只有短短一年半时间了。可见上调水价是政府主导的行为,其中的经济规律究竟起多大作用,也是值得探讨的。

  各地调价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解决污水处理费偏低的问题,有的是为了缓解供水企业生产经营亏损,有的则是为筹集南水北调等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但不管什么原因,一定要向消费者公开真正的成本账目。一定要区分供水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经营性亏损不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李富永)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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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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