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企拿“亏损说”作涨价理由,显然站不住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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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企拿“亏损说”作涨价理由,显然站不住脚
2009年08月27日 11:13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媒体报道,9月1日起,广东省将实施《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管理办法》。

  近来水价问题成为社会争议焦点。许多城市纷纷酝酿调高自来水价格,上海、南京等一批大城市已捷足先登涨了水价,各地供水企业及政府主管部门给出的调价理由几乎如出一辙:污水处理成本过高,水企亏损。而市民普遍认为目前水价不算低,亏损难以置信,市民之所以信不过政府“理由”,问题在于自来水成本过于笼统、模糊。

  广东对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的各项费用进行细化,明令不准将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以及违约金、罚款、公益性捐赠、广告宣传费等10类费用打入成本,同时规定纳入定价成本的职工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倍。

  这种细致入微的成本监管非常必要,使自来水成本构成由模糊、神秘、笼统走向公开、透明、具体,有助于遏制水企自报自说、越吹越大的“成本泡沫”。同时有利于弥合市民与政府在供水成本问题上的巨大分歧,强化公众对供水企业的监督。

  水价到底该不该涨?笔者认为,涨水价的合理性在于供水成本必须公开、透明和公正。但现实是,一些地方召开水价听证会,供水成本居然成“秘密”,不愿给消费者代表看,或成本过于模糊、粗线条,公众根本看不懂、弄不明白。

  光有公开、透明还不够,成本须公正、合理,就是说这些成本是在整个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过程中必须发生的费用,而且不铺张浪费、不奢侈,在此基础上亏损属实,适当涨水价才公平,市民才会接受。

  众所周知,供水成本越大,水企“亏损”就越大,水价势必越高。因此一些水企想方设法将成本做大,成本成了筐,吃喝玩乐、公款旅游等,啥都往里装,水厂职工拿着当地平均工资数倍收入,三天两头发东西,使得水成本不断膨胀,拿这种“亏损说”当作涨价理由,显然站不住脚。

  因此,广东的做法值得借鉴,甄别清楚供水成本中哪些由消费者埋单,哪些由企业消化,给市民一本明细账,让公众参与成本监督,既彰显公平,又有助于消弭市民对水价上涨的不满。(尹卫国 )

【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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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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