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定价改革中公众要享有充分知情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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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定价改革中公众要享有充分知情权
2009年08月27日 11:06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了提高对水、电、气、油等资源性产品的配置效率以及不断推进节能减排,水、电、气、油等资源性产品定价改革已经在全国各地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断完善资源类产品的定价机制,让定价机制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并为节能减排做出调控作用是目前定价改革所追求的目标。但目前国内已对水价改革提出质疑,满足公众知情权迫在眉睫。

  笔者认为,资源性产品定价改革事关国家能源安全、逐步完善市场经济以及节能减排大计。同时,改革所涉及到的水、电、油、气又是老百姓的生活必需品,它们的价格变动直接影响到了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所以政府在对此类资源性产品定价时也应当听听老百姓的声音。但是要听到老百姓最真实的声音首先得让老百姓清楚定价改革的具体内容和依据,从这方面而言,公众知情权是定价改革中一个重要因素。

  从法律最基本层面看,老百姓作为消费者有了解所消费的产品价格构成的权利,水、电、油、气等价格形成虽然不同于市场上的其他产品,但是它们也是属于消费者保护法中商品的范畴。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关键,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应当对价格有确切的了解。所以消费者保护法明确将消费者清楚地知晓价格作为知情权的一部分。

  从这个基本层面看国家在定价机制中应该考虑到公众的知情权,每一次价格变动的时候应该告诉公众为什么会发生变动、价格构成是什么,然后基于此展开消费者听证会,这样才能保证价格变动符合民意和民情。

  另外,赋予公众充分的知情权有利于定价的科学性。改革定价是为了让价格的形成更加合理和科学,但国家是从一个宏观的、全局的角度去做调整,而价格会牵扯到社会非常微观层面的利益,例如老百姓、企业等等,所以价格形成一旦对他们的利益造成损害就很难说改革成功了,为了让改革更具针对性就需要听听利益相关者的声音。

  利益相关者要发出声音首先要对改革的内容清楚地知晓。据了解,我国目前的价格听证会上存在许多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的现象,这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对于价格的形成并不是全面的了解,所以只有首先满足老百姓的知情权,让他们清晰地了解才谈得上发表真实的意见,而只有真实的意见才能保证改革的科学性。(钟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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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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