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垄断商品涨价别总“被同意”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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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垄断商品涨价别总“被同意”
2009年09月03日 09:5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兰州水价上涨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领导高度关注。日前,国务院批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此进行调研。(9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水电气热这些民生产品每次涨价,基本都能涨成,一是涨价合理———成本论;二是合法———经过了听证程序。然而恰是这表面上看似合理合法的理由与程序,往往经不起推敲。

  先说成本,我们记忆颇深的是去年的郑州市热力涨价听证会上,供热企业与物价局联手拒绝公布成本,尽管听证最终“高票通过”,但消费者和公众至今也没弄清供热成本。这一次兰州水涨价,仍然是垄断行业“通用”的“成本论”理由,仍然是企业不肯出示企业报表。

  对涨价的听证不能只是“听”,政府部门和消费者代表座谈,听企业自说自话,或某些主管部门站在企业一边的帮腔;而是要有一个充分论证的过程,需要一些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权威的咨询评估机构的声音参与,以评估论证涨价的理由是否成立。

  就兰州水涨价问题来说,一些理由明显是站不住脚的,比如管网工程改造、基础建设投入等增加的成本。首先,供水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纳税人的税款中已经包含了这部分内容,继续要消费者承担就有双重征税之嫌。其次,作为专业的水务经营巨头,威立雅在投标之时就应该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改造性投入有一个预测,在此基础上作出可行性评估。可是,当初以数倍于竞争对手的高溢价战胜竞争对手购得经营权,现在却出现了一个改造与基础建设性投入导致成本不堪承受,还有每年5000多万折旧负担不起的问题,当初的高价投标是怎么确定标的的呢?放在威立雅这个著名的水务商身上,这个理由有点缺乏说服力。

  更多的专业层面的问题,尚需要相关专业机构与专家的科学论证来得出涨价的充分依据,而不是由指定的几名代表“听”一下,然后绝大多数代表“举手同意”就算完事、就算合法了的事情。

  水电气热等公益产品,一头是垄断形成的强势,一头是弱势的消费者涉及民生的基本需求;因而其价格机制的设计尤其要谨慎、科学与合理;而如果垄断企业一抛出“成本论”杀手锏,政府便就范,消费者便“被同意”、一听就涨,那么很难说这种价格机制是科学合理的。(马涤明 内蒙古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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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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