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遏制景区涨价风要市场理性更要政府理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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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遏制景区涨价风要市场理性更要政府理性
2009年09月28日 07:35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面对愈演愈烈的景区涨价风,以德庆盘龙峡、从化响水峡、中山詹园、怀集世外桃源、怀集燕岩等为代表的十多个广东景区26日首次签署协议,承诺国庆期间门票绝不涨价。

  在当前各地景区纷纷以“保护稀缺资源”、“缺乏维修费用”、“体现景点价值”、“解决经费不足”、“向国际水平看齐”、“疏散人流”等各种理由涨价的现实背景下,十多个广东景区联合承诺不涨价值得肯定。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种主动抵制涨价的行为不仅不具有太多可复制性与推广性,而且也不足以从根本上纠正与弥补目前各地景区运行中普遍存在的政府理性迷失与责任缺失。

  应该承认,由于自身性质的不尽相同,不同景区的定价机制确实不一样:那些完全由私人、市场开发的,确实可以相对灵活一点,可以随时、随市而动;但那些属于国家公共资源的景区,其门票的定价显然不能完全依据景区方面所声称的开发、保护以及管理资源的需要,而必须综合考虑旅游景区的客源市场、当地居民的综合收入、旅游消费支出等因素,尤其要充分考虑大多数老百姓的经济承受能力。正因如此,《价格法》、《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都对景区门票的价格上涨作出了较为严格的约束。

  比如规定相应的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部门,必须在审批申请材料、财务报告、公众听证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防止门票价格由景区自己单方面说了算。

  遗憾的是,在此前许多地方景区门票涨价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要么普遍处于一种消极观望、无所作为的状态,要么则主动在背后充当涨价的推手,甚至真正的主角。而在目前的财政体制下,这种情况的出现其实是一种必然。因为地方景区门票价格的上涨不仅可以为景区带来更多的门票收入,也能给当地政府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

  要想从根本上遏制目前这种地方政府放任甚至主导景区涨价的行为,不仅需要地方政府自身打破地方经济利益的局限,也迫切需要中央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力度、广度与深度。因为在目前不少景区“奶水”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让地方政府主动、自觉地实现理性与职能的归位,确实不太容易。

  实际上,中央政府加强对公共景区门票价格的监管,是当前许多国家与地区的通行做法。希望立法部门能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从制度层面有效终结各地景区“每逢佳节必涨价”的乱象,而不再让相关部门总是依靠一些临时的文件、通知来加以管控。(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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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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