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高速仅“单向收费”无法自证合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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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场高速仅“单向收费”无法自证合理
2009年10月03日 04:5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北京市有关部门透露,从10月1日起,对当天行驶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往返首都机场的车辆调整为单向收费,即天竺主收费站由现行的双向收费调整为出京方向单向收费(杨林站收费标准同时调整),进京方向车辆凭当日出京时的收费票据免费通行一次,其他收费站点维持原收费方式和标准。

  “国门第一路”首都机场高速,堪称国内高速公路当中的顶级明星,其收费问题历经多名律师几次状告、代表委员不断质疑、学者教授公开抨击、媒体舆论轮番炮轰,却未见改观,亦堪称“史上最牛高速公路”。即便审计署亦做出“收费不合理”的定性,首发公司依然置若罔闻,甚至宣称“收上100年费也行”。与之对照,此番有严格条件限制的“单向收费”,理应算作有关部门对公共舆论质疑的一种回应和让步。

  只不过,迟到了多年的有条件“单向收费”,非但未能解开公众心中的疑团,反而让人愈加疑惑:“单向收费”的依据是什么?如果一条高速公路本身早已还清修路贷款,并且已有大量盈余,难道只需通过“单向收费”来施惠于民,违规收费就变得合理了吗?这种有条件的“单向收费”,究竟是一种恩赐,或只是为了应付舆论?

  对于首都机场高速而言,公众当然希望收费越少越好,可更关心的却是:到底该不该继续收费,收了多少费,多收的费用又去了哪里?该收费当然尽管收,可如果明明不该收费,“单向收费”又怎能替代免费呢?说到底,公众要的就是一个说法:收费的合理性何在?决定如何收费的依据又是什么?高速公路的收费信息并非国家机密,为何不能向社会彻底公开呢?一不公开收费信息,二不回应公众质疑,三不停止高额收费,仅仅一笔糊涂账的“单向收费”,如何能够平复公众情绪,又如何能够自证收费合理?

  首都机场高速总投资仅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其余为政府投资,也就是纳税人投资。1993年收费至今,收费金额早已超过投资额好几倍,加上剩余收费期最后可能要收费100多亿元。尤其是,明明是政府举资修建,怎么就成了通车6年后才成立的首发公司所有的经营性公路?既然收费状况良好,为何却要通过转让收费权来延长收费年限?高速路变成“高价路”、“高诉路”,固然有特殊时期法律阙如的因素,但总归不能罔顾与现有法规明显相悖且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现实于不顾。公共利益的需要显然比国企利润更重要。

  全世界14万公里收费公路,10万公里在中国。沉重的交通成本,既严重阻碍了一体化国内大市场的形成,客观上也是拉动内需的现实障碍,极大加重了公众的出行负担和生活成本。像首都机场高速这样的“国门第一路”,备受舆论质疑却始终“不合理”地收费下去,甚至还会关涉国家的形象。《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必须终止收费。首都机场高速应否继续收费下去,倘若没有详细的收费信息公开,仅仅“单向收费”显然不足以自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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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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