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征税:谁动了谁的月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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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征税:谁动了谁的月饼?
2009年10月13日 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的中秋节,对于那些发月饼的单位员工来说,可谓别有一番滋味。这倒不是因为月饼口味有什么变化,而是因为从现在开始,包括月饼在内的任何形式的福利、补贴和奖金,都要缴纳个税了。这个消息一公布就引来广泛争议,尤其是牵扯切身利害的纳税人,对此更是颇有微词。一些搞笑的网友甚至建议发月饼的单位干脆用一定比例的月饼来冲抵税收算了,由此还出现了个新鲜词汇:月饼税。不过,由于眼下还不是福利和奖金发放的高峰期(一般是在年底),所以我们还有心情拿这事调侃一把,可真要普及开来,各位还会有此闲情雅致吗?

  如果仅从相对量来看,个税“扩容”,对个人收入的影响似乎还不算太大,毕竟这次只是扩大了征税范围,而没有提高税率;但要从绝对量来看,个税“扩容”的影响还是非常明显的,尤其是对于各种福利、补贴和奖金丰厚的单位员工来说,影响就更大。不过,我并不想简单地站在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那毕竟太狭隘了。我倒是更愿意站在企业乃至宏观经济的层面,来分析一下此次税收调整的可能结果。

  从企业角度看,福利、补贴和奖金实际上都是激励机制。一些人往往认为,像福利、补贴这类东西实质上是特殊体制下的产物,是体制不平等的产物,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微观个体都存在福利和补贴现象,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有些私营企业甚至干脆把这些东西直接体现在工资报酬中了,而国有企业的福利和补贴也不再是过去那种平均主义的产物,也已逐步转变为一种激励机制,因此说体制不公不成立。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激励,其作用都要最终体现在企业的发展当中。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高工资和实行福利分配,目的是一样的,只是表现的方式不同而已。

  表面上看,以前的税收制度对高工资和高福利是不平等的,因为高工资要纳税,而福利却不纳税。但这种情况其实很难判断,相对于高福利,当工资高到足以弥补税收上的“损失”时,哪种形式对员工更有利呢?更何况,绝对无福利的企业是很少的,大多数企业都离不开这种靠福利、奖金来激励员工的做法。既然是激励,从金融学角度看,就相当于企业为相应的岗位提供了一项看涨期权:获得岗位的员工有权利从企业的发展中获得好处,而现在要对这部分“好处”征税了,就相当于把职工手中的这份看涨期权变成了一只分红股票的看涨期权,根据资产定价理论,这样的期权是贬值的。于是新问题就出现了:如果说不征税的福利是不错的激励,那么现在这项激励的价值缩水了,激励的作用岂不要打折扣?这种打了折扣的激励的后果一定会反映到企业的发展中来。

  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经济的最主要矛盾是产业结构的调整,这至少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的创新能力,另一个就是内需的扩大。前面说了,此次个税调整,对企业的激励机制是有影响的,这其中就包括对创新激励的影响。而对于扩大内需,当职工可支配收入因个税调整而减少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可能对内需的增加有任何好处。从宏观经济层面看,此次个税调整至少在时机的选择上不理想。

  记得多年前有一本畅销书叫做《谁动了我的奶酪》,在当时的企业员工中有非常大的影响。书中以童话般的故事讲述了危机意识下的求变选择,对于当时转型背景下的每个微观个体都有着深刻意义。不过,那本书只从被动了奶酪的主体角度阐述危机意识,却没有剖析动了别人奶酪的主体会因此受到什么影响。联想到眼下分月饼被征税的现实,我倒觉得我们更有必要写本《 谁动了谁的月饼》,好好分析一下动了我们月饼的主体,最终会得到什么。

  当然,有这样一种可能我们不能忽视,那就是一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确实存在利用福利、补贴和奖金来不当提高某些人群收入的问题,因此,为了避免这类问题的出现(或者至少抑制一下)而运用了税收手段。但如此调整能否实现抑制不当收入的初衷呢?且不说效果,就是从大方向上看,怕也值得商榷。我更担心的是,要解决的问题没解决,反倒对企业和国家在非常时期产生负面效应。这个问题,实在值得决策者细细斟酌一番。(田 立 哈尔滨商业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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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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