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找中国移动“领奖”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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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找中国移动“领奖”去!
2009年10月30日 13:4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诉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垄断案近日达成和解,据悉这是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国内垄断企业被诉垄断的案件中,原告获取补偿的首例反垄断案件。周泽获得中国移动的“奖励补偿”1000元,周泽的手机号也被转为不收取月租费的移动通信服务。目前,周泽已经把诉状贴到自己的博客上,不少网友表示要效法去中国移动 “领奖”(据10月27日新华网社报道)。

  虽然这起反垄断诉讼案,以“奖励补偿”这种不明不白的方式终结,对手机月租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院并没有明确说法,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但对广大用户而言,或许并不全是坏事。至少,我们也可以照葫芦画瓢,找中国移动“领奖”去!

  明明是自己买的手机,明明每月都要为接打电话付通话费,明明与中国移动之间并不存在所谓的租赁关系,可中国移动硬是每月都要收我们月租费,试问我们到底向中国移动租了什么?难道这样做就凭占据市场份额超过70%的企业垄断?这显然是一种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周泽与中国移动达成了和解协议,但手机月租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争议仍在继续,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奖励补偿”,显然无法堵住悠悠众生之口。

  长期以来,移动通信运营商凭借其垄断地位,不仅制定了过高的收费标准,而且还收取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比如手机漫游费、月租费。按国际惯例,手机漫游费是不该收的,在欧洲大部分国家,无论在哪个城市使用手机都不收取漫游费,接听电话也都不收费。在美国,不仅漫游费不收取,连国内长途费都不收。通信行业的专家早就十分肯定地表示,手机漫游不过是在漫游地和注册地之间,传送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简单信息,几乎是没有成本的。可我国的手机漫游费在公众的质疑声中虽有所下降,但至今还在收取。这些做法虽然使包括中国移动在内的移动通信运营商的利润连年增加,却也大大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2008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移动全年净利润1128亿元,增长29.6%,平均每天净赚3亿多元。“生财有道”的中国移动确实是到了反哺和回报社会的时候了。那么,该如何还利于民呢?在我看来,首先应当进一步降低有关资费。按照国际惯例,人们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中国人用于电话消费的金额达到了8%—10%。中国移动的公告显示,我国手机用户月平均每户通话分钟数为492分钟,月平均每户费用为83元。这对国人是多大一笔负担!虽然近年来,我国手机资费有了一定程度下调,但还远远不够,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下调的力度和幅度。其次,对一些不合理的收费更要尽快、彻底取消,比如月租费、漫游费等。否则,忍无可忍的用户们恐怕真的会一呼百应,每个人都找中国移动去“领奖”!(孙瑞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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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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