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不能在水价听证会事件中失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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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不能在水价听证会事件中失语
2009年12月14日 10:25 来源:荆楚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哈尔滨水价听证会的代表身份存疑事件已过去几天了,至今看不出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是否如媒体所说,剥夺了反对涨价者发表异议的机会?身份有疑是有意为之,还是“工作失误”,谁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听证程序瑕疵,听证结果是否有效?水价是否会涨?这些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都急需澄清。

  显然,面对公众质疑,有关部门选择了沉默。不过沉默不代表有关部门没有立场。涨价的立场是坚定的,不承认错误的态度似乎也是坚定的:打开哈尔滨价格信息网,可以看到两条于12月11日编辑的报道(中国青年报12月10日就已报道此事件)显示,“多数参加人原则同意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6元”,其中,身份存疑的两位代表谷孝发、李民分别以下岗职工和律师的身份做了发言。这一次,有关部门没有通过技术处理将两位存疑代表的身份及发言内容“隐”而“晦”掉,反而高调强调涨价,没有看见任何关于舆论质疑的正面申明回应,有限的信息中显示,水价上涨的底气是十足的,决心是坚定的。

  对于公众质疑的失语,以及继续维持涨价的信心(当然,这或许只是一种猜测),不能不说是个遗憾。记得王石川先生在12月10日发表的一篇评论文章中,梳理2009年网络热词时讲到,对公共事件,大多数人都记忆犹新,回望这些热词,有两个方面不容回避。一是民意的在场,一是权利的失语。民意的在场无须赘述,权利的失语在水价听证会上暴露得淋漓尽致:一起事关全市饮水价格的听证会,居然有多名代表身份与标称不符,怎样遴选的?有没有公示?公示过程中有没有人质疑,都无从知晓,公众的知情权何在?唯一的反对涨价者需要通过扔矿泉水瓶子表达抗议,公众的表达权何在?既然发现了问题,听证程序明显存有瑕疵,而这样的结果仍然可能继续,公众在重大决策中的参与权又从何谈起?面对公众质疑而不闻不问,监督权又放在了那个旮旯?如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无一得到伸张,民意的在场恐怕仅仅只是一场狂欢,至少在这起事件中成立。

  其实说到“失语”,比权利失语更可怕的恐怕是权力的失语。权力在公共事件中屡屡沉默,或者是对民意一屑不顾,不予理睬,公众只能通过网络广场政治去讨论疑云、探求真相,其结果就是丢失真相,权力失信;或者是权力对自己的错误遮遮掩掩,借助沉默,用时间换空间,让事件不了了之。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知道有错,默默地承认,悄悄地修改。但不管属于何种失语,都是不明智的。在“人人拥有麦克风”的民意爆发的当下,抢占舆论制高点,进而纾缓民愤,引导民意,掌握主动权是对网络执政时代的基本要求,不遵循民意就会被民意所抛弃,不主导舆论就会被舆论所主导。这个道理,在经历了众多群体事件、公众事件后已经足够深刻了。哈尔滨有关部门的失语,不管属于哪种,听证的公信力和合法性都已不复存在,一意孤行的话,水价虽然涨上去了,民意恐会跌下来。

  如何挽救?其实并不难。第一步,有关部门就代表身份不符一事尽快向公众道歉,第二步,暂缓做出水价上涨的决定。如果确是符合价格上涨有关法律法规,在保证听证会代表身份真实的情况下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听证会”。第三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建立长效机制,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如果做到了这三点,坏事或许就成好事了。 (作者:卢永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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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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