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到底高不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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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到底高不高?
2009年12月17日 10:2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美国知名杂志《福布斯》推出了2009年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紧随法国之后,位居全球第二。这一榜单一经发布,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排行榜究竟以什么为测算方法?我国的税负情况究竟如何?排行榜给我国税制带来哪些启示?15日,记者采访了税务方面的专家。(《深圳商报》12月16日)

  在我的印象中,有这样的一个感觉:近年来,一些国外的调查机构和组织,总是在中国税收问题上“惹是生非”,时不时出炉个什么“排行榜”或“报告”之类的玩艺,来“刺激”国人的神经。

  美国财经杂志《福布斯》自2000年始隆重推出“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以来,中国的“名次”可谓是一路上扬,以至现在已荣登“榜眼”宝座。尽管《福布斯》这份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单,无论是在选取数据渠道,还是在统计方式方法和观察问题角度等方面,的确很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它所反映中国的税负痛感的“铁证”并非真实可靠,但是,我们并不能一味指责国外这份榜单,更应检讨和反思国内的税收制度,以客观务实的态度,来分析国内的税负痛苦指数到底高不高?

  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纳税成本与税负痛苦指数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税务部门的征收成本降低,民众与企业的纳税负担自然也会随之降低。可是,现实的情况却是,我国的征收成本与国外相比,有着“天壤之别”,并呈现出“一路走高”的趋势。按照《中国税务报》的数据,我国征税成本已从1993年的3.12%上升到目前的5%~6%。而美国的征税成本仅为0.58%,新加坡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显然,高于美国征税成本十倍的中国税务,会把成本转嫁给纳税人,最终让缴税者品尝税负痛苦。

  与此同时,隐性税负的不断呈现,加重了纳税人税负痛感。在特殊国情下,宏观税负除需要缴纳的47个税种,以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比周边国家高得多外,还有一些纳税的隐性税负,不断加到纳税人身上。比如,像一般纳税人,必须买税务机关一套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打印机、扫描仪等必须得配置。现在发票都是机器打印的,如果不买这套系统,就开不了增值税发票;还有,国地税分家,也导致纳税人隐性税负增加。在国外,有些国家也有联邦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但都是互不搭界的,效率比较高,比如美国有些地方政府不成立税务局,就委托联邦税务局收税。而国内,一个共享税种,常常由两个税务局同时收。

  此外,税务部门的征管模式“死板”和“僵化”,也变相增加了纳税人的税负。税务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往往置多种现实情况于不顾,将复杂化问题以“一刀切”的方式简单化处理。最为典型的是个税征收,不管你有没有住房贷款,也不管你是否赡养老人,反正超过起征点,就一律纳税。说到底,是因为税收征管灵活后,涉及到税务部门的管理成本和征管能力,所以税务职能部门则从自身利益为着眼点,将征管便利留给自己,把负担乃至损失统统都甩给社会。这种行为,说轻一点是“行政偷懒”,话讲重些是一种典型的官本意识。

  说到这里,我们得到一个重要启示,尽管我国的征管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纳税人的税负痛苦指数还是挺高。所以,与其在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的精准度上,喋喋不休地争论,不如抓紧补齐税收体制的“短板”,尽快把纳税人的税负降至最低限度。(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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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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