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专家:稳定农产品价格是要务——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社科院专家:稳定农产品价格是要务
2009年12月21日 11:28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产品价格总体水平的上涨压力越来越大。我国每次明显的通货膨胀都伴随着农产品及其食品价格的明显上涨。稳定农产品价格应是宏观调控的目标之一。

  几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存在着明显的波动,有国际市场传导的波动,也有我国农业生产受到气候等自然灾害不利因素影响而显现出来的波动,还有我国农业支持制度建立过程中引起的农业资源配置重组而引发的波动。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经过高位后正处于重要的调整时期。为了重新找到均衡价格,以及调适出合理的农产品比价,估计2010年国际农产品价格会走出低谷,将总体进入趋于高位的波动阶段。国内农产品受到近几年供求关系的变动和农业政策的影响,也会呈现出明显的波动。考虑到国际对国内农产品市场价格的传导,以及我国粮油市场价格走高运行的带动,2009年部分国内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已经走出低谷,估计2010年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的高位波动将会日益成为主要矛盾。

  国家已经明确要提高2010年的粮油托市价格。长期以来,我国粮油市场价格一直发挥着对其他农副产品价格的基础性决定作用。粮油价格提高后,势必会引起其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这就与我国2010年宏观调控目标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2010年我国农产品价格总体上面临着较大的上涨压力。我国每次明显的通货膨胀都伴随着农产品及其食品价格的明显上涨。为了从严管制通货膨胀预期,稳定农产品总体价格水平将放在突出的位置。如何协调好现行农业支持政策措施的目标与宏观经济调控目标之间的矛盾?这就必须保持农产品之间的合理比价,比较好的选择是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引入差额补贴制度。当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或者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国家可以直接将二者之间的差额以直接补贴的形式发放给农业生产者。显然,实施差额补贴政策,操作难度大,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等问题。为此,应慎重选择,可以考虑在现行托市收购政策只在重点主产区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差额补贴政策的实施对象,如只对一定规模以上的大农户选择使用差额补贴对象。

  还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稳定农产品价格,完善农业支持制度,除了要考虑到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国内农产品比价,选择适宜的农业保护手段和差额补贴政策措施之外,还应兼顾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以及农业产业链不同环节之间的利益,尽可能选择使用反周期农业支持措施。(李国祥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