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收入分配不能再“看上去很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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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收入分配不能再“看上去很美”
2010年03月04日 08:4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报,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将在两会期间提交《关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提案》,建议实行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未来5年间,使城乡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而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则将提交《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拉动内需的建议》。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在促进居民收入增长上出台了很多积极措施,而且也取得了一定效果。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80.8元,是2000年的2.5倍,如果扣除价格原因,年均递增9.9%。从2009年1-9月,前三季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12973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比上年同期增长2.1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0元左右,是2000年的2.1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率是6.4%。从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县级收入来看,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2%,比上年同期回落1.8个百分点。显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提高,农村人均纯收入比去年增幅下降,这一升一降,毫无疑问,再次拉大了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

  当前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存在明显的“三个集中“倾向:从社会和政府角度看,财富不断向政府集中。近几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上升,从1994年的10.39%提高到2008年的19.99%;从劳方和资方角度看,劳动报酬占比持续下降。1996年至2007年,我国劳动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从普通行业和垄断行业角度看,财富不断向垄断行业集中。某些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高达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数十倍。

  其实,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一直成为决策层的头号议题,在改革开放的30年里,有10个年头里中央“一号文件”都与农民收入增长有关。然而,实际情形却是农村居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改革开放前的1977年,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117.1元,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260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2.22倍;而30年后的2007年,虽然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到了4140元,收入水平翻了35.35倍,而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则达到138786元,收入水平则翻了53.02倍,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由1977年的2.22倍扩大到3.33倍。到了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首次超过l万元。如果算上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因素,其差距会更大。

  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依然没有退去的环境下,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支撑力量,而内需水平提高更取决于占总人口72.2%的9亿多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2008年为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 4761元,人均消费3730元,消费率78.8%。2007年农村人均纯收入为4140元,2008年比2007年增加620元,而同期城镇居民增加1994元。假设一下,如果2008年比2007年增加的是1000元,那么就比现在多增加380元;而由于目前的消费率为78.8%,即意味着人均消费就增加300元;又由于现在中国有9亿多农民,那么全国内需就增加接近3000亿元了。2008年在净出口的贡献率下降的情况下,我国总的消费量对GDP的增长贡献率份额是4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农民收入水平只要回归到城镇居民增长的一半,其增长部分单消费一项对GDP增长率的贡献就将超过2个点,这对于确保经济高速增长的意义显而易见。

  也正因此,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刻不容缓。而收入分配改革中最大的阻力,在于某些既得利益团体,如何跨过利益集团这道坎,需要高智慧、高胆略。(周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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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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