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提高央企税后利润上缴比例的方案正在加速制订。记者从财政部获悉,方案将尽快报国务院,争取年内通过出台,明年正式实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目前中央企业按20%至25%的比例上缴红利比较合适。“不同行业、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都能接受,对企业发展没有大碍。”(6月21日《证券日报》)
央企有“国有”两字的金字招牌,享受着政策、资金、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尤其是不少还处于垄断优势,市场一有风吹草动还可以提高收费。按照国际上或者是国内民营企业分红的相关情况看,一般成长型企业是10%至20%,成熟型企业则是50%。和这些企业相比,每年获利颇丰的央企理当提高分红比例,可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有的央企还未缴过红利,有的只是上缴5%。就是效益最佳的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上缴利润也只不过是10%,远远低于国际惯例。
即使就是此象征性的分红比例,要全部收齐也是难上加难。2008年,从一季度开始就不断有央企向国资委和财政部申请减免,中石油、中石化等巨头甚至得到了财政补贴。去年是央企最好的年成,利润非常丰厚,可是2009年,央企上缴红利约为总利润的十分之一,少之又少,不少央企还左藏右瞒,非常不情愿。
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一分子,不论是谁,其只有委托管理、参与企业经营生产的权利,而没有额外享受企业利益的权利,可事实是,有的企业把本该上缴的红利当成了自己的工资福利资金。
央企大都成立时间较长,基础牢固,技术和规模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已经非常成熟,因而,应尽早尽快调整其上缴红利比例。这个调整不能光靠商量,更不能听其说,而应从整体出发,参照国际惯例,按照实际效益,决心要硬,出手要准,措施要严,以保证调到位,收得上。(罗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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