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裁美国肉鸡倾销 民和股份或受积极影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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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初裁美国肉鸡倾销 民和股份或受积极影响
2010年02月08日 07:07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商务部近日公布了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案初裁结果: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我国将依据所确定的美国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征收保证金。

  民和股份(16.53,1.14,7.41%)今日发布相关公告。该公司董秘张东明昨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的影响还是看我们的公告吧。现在是初裁,还有终裁。”

  民和股份在今日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的生产与销售平稳,未受反倾销案件初裁结果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不过这一举措将会对国内鸡肉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但公司目前尚无法评估此事件对公司未来收益产生的影响程度。

  民族证券则分析,肉鸡产品反倾销有利于维护国内肉鸡养殖业、加工业的发展。

  资料显示,民和股份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国内最大的父母代肉种鸡笼养企业。公司目前有三块业务:鸡苗、鸡肉和饲料。饲料主要是自用,鸡肉的毛利率较低,鸡苗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也是国内规模最大的肉鸡苗生产企业。

  针对多年来美国与我国在肉鸡产品贸易中的不平等问题,2009年8月14日,中国畜牧业协会代表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向国家商务部提交关于对美国进口肉鸡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申请。2009年9月13日,商务部宣布启动对美国肉鸡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

  这也是中国首次对来自美国的农产品(15.56,-0.54,-3.35%)启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据商务部9月27日公告,此次“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期限为2009年9月27日至2010年9月27日,最长可延至2011年3月27日。

  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是否对国内白羽肉鸡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初步裁定,认为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白羽肉鸡产业因此受到了实质损害。并对进口自美国的白羽肉鸡征收保证金,美国应诉公司保证金比率被裁定按43.1-80.5%不等的倾销幅度应征,未应诉公司保证金比率为105.4%。

  白羽肉鸡是中国鸡肉市场的主要品种之一,产品以分割鸡为主,主要通过农贸市场、超市等批发、零售,多用于餐饮业。

  申请发起此次调查的中国畜牧业协会副秘书长马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在过去三年中,美国肉鸡产品的大量进口,导致中国主要的鸡肉生产和加工商产能利用率不足80%,很多新上马项目难以开工。此次中国畜牧业协会申请调查,目标就是通过贸易救济,控制进口数量,恢复国内企业的生产能力。同时为中国白羽肉鸡行业创造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中国企业的合理权益。

  有人担心此次调查结果若导致美国肉鸡产品退出中国市场,留下的市场空白到底是由本国产品填补,还是被其他国家的产品填补,目前尚难预料。马闯则认为,即使调查导致从美国进口肉鸡有所减少,以中国养殖业目前的饲养基础和产能,完全能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

  而在中国2月5日对美肉鸡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后,美国商务部旋即决定,对中国大陆产的礼物盒以及包装丝带,征收最高超过231%的反倾销税,而对台湾相关产品只征收不超过4.54%的税款,中美贸易争端再次升级。 ( 许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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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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