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十”引发“买假热” 消协称不提倡——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假一赔十”引发“买假热” 消协称不提倡
2009年06月03日 10:07 来源:成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6月1日,“问题食品假一赔十”写进《食品安全法》并付诸执行激发了新一轮“买假”热情,很多职业打假人甚至普通消费者,都希望新法在提升食品安全的同时,一旦自己发现了问题食品,能够多买多赔。对此,消协认为这种做法欠妥,“因为法律保护的是消费行为,故意‘买假’者显然已经不是消费了”。而“打假狂人”王海则认为,勇敢地、主动地利用《食品安全法》打击问题食品制造者是公民的权利,他本人不仅完全支持这种做法,而且自己也将适时“出拳”。

  记者另悉,新法施行的第一天,南京就爆出了十倍赔偿的第一案。因花了11.2元买了两袋变质肉粽,市民吴先生在鼓楼区消协的调解下得到了超市10倍的赔偿即112元。

【编辑:高雪松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