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明星代言广告都应承担连带责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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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消协:明星代言广告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2009年07月02日 15:16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明星代言广告不应该仅在食品药品领域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市消协今天就广告代言责任发表观点:凡是向社会推荐产品的广告代言都应该承担责任。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会长杨竖昆指出,目前只有在食品药品领域才有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而个人代言其他产品,出现虚假广告侵权的问题都不承担责任,这不合理。同时他还建议,在追究法律责任的时候,还要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加进去。

  市消协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山认为,广告代言人只要在客观上有过错,法律又有明确的规定,就要承担责任。只要是虚假广告,不管代言人主观上过错或者无过错,都得承担侵权责任,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利益。(记者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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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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