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发布十一消费提示 提防“攀老乡假特色”——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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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协发布十一消费提示 提防“攀老乡假特色”
2009年09月16日 15:3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就餐点菜时,应注意查看菜谱价格是否明码标价;团体出行须谨防“优惠”陷阱,警惕“攀老乡、假特色”。市消费者协会今天上午发布“十一”消费提示。

  今年十一,不少市民选择黄金周出游。市消协提醒说,团体出行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的旅行社,并与旅行社签署正式的旅游合同,明确服务价格、服务范围、旅游景点、旅游线路、食宿餐饮标准、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详细情况。同时在旅游购物过程中,要警惕“低价虚假宣传”、“攀老乡、假特色”、推荐“保平安、图吉利、准发财的商品”等手法的购物陷阱。自行出游的消费者在食宿时要选择资质良好的食宿场所,不要轻信火车站、汽车站等招揽食宿人员的花言巧语。

  同时还要注意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在选择餐饮服务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的餐馆酒店,就餐点菜时,应注意查看菜谱价格是否明码标价,对所点菜式价格要做到心中有数;在购买一般性食品时,要检查食品包装是否齐全。

  节日期间,商场或者一些服务场所的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大量增加,市消协提醒市民,对这类促销活动一定要保持理性消费,不要贪占便宜、冲动消费,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应根据个人实际需要理性消费。

  市消协同时强调,市民选购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凭证。消费凭证要具备商品或服务项目、数量、价格等主要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或者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及时拨打12315和96315消费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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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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