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购物"十大价格陷阱":谨防模糊赠售虚假标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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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示购物"十大价格陷阱":谨防模糊赠售虚假标价
2009年09月27日 14:51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日前披露了一批不法商家价格欺诈典型案例。昨日,武汉市物价局揭示了“十大价格陷阱”。

  一、虚假标价。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二、两套价格。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低价招徕,高价结算。

  三、模糊标价。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交易。

  四、虚夸标价。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五、虚假折价。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

  六、模糊赠售。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七、隐蔽价格附加条件。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八、虚构原价。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

  九、不履行价格承诺。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十、量价不符。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记者熊星星 通讯员张水清 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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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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