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交通卡透支额提至5万 缴罚款将视为"消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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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交通卡透支额提至5万 缴罚款将视为"消费"
2009年09月28日 03:25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版牡丹交通卡透支额度已提至5万元,使用其缴纳违章罚款将被银行视为“消费”,计算“消费积分”。昨日,市交管局、工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做客北京市交管局网站,就“非现场违法信息及牡丹交通卡业务”进行了在线访谈。

  可与速通卡绑定充值

  据介绍,新版牡丹交通卡服务功能已多元化,可与速通卡绑定充值,速通卡用户在ATM机上插入新版牡丹交通卡,能为速通卡充值;还可缴纳手机费、燃气费等。

  此外,用户只要选择了“透支额度”业务,无需预先存钱就可用卡消费。由于办卡时没有任何资质审核,初始额度只有600元。如想提高额度,可自行刷卡消费,工行将根据消费金额自动调高额度。如在工行有存款、贷款及其他信用卡,额度最高可提至5万元。

  使用其缴纳违章罚款,银行同样视为信用卡消费内容,缴纳的违章罚款也可享受“消费积分”等信用卡待遇。

  补办新卡不能当场拿走

  补办新卡时用户暂不能当场拿走新卡,可领到一份“牡丹交通卡补换卡业务申请书”,10天内作为临时代用凭证,暂时代替交通卡。

  2007年年底,新版牡丹交通卡虽已开通网上银行、电子银行功能,用户可直接网上缴纳交通违章罚款,但超速超过50%、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仍需到交通执法站处理交通违章。该负责人表示,网上银行、电子银行有权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只限于“适用于简易程序处理的行为”,也就是说违章罚款不高于200元的情况。(记者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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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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