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沈阳3月4日电 (马晓萌 沈殿成)根据辽宁省各级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有关数据,该省消协进行分析和整理后发现,消费者对涉及人格尊严的投诉大幅增加。
辽宁省消协人士称,消费者对人格尊严方面的投诉主要有:经营者限制消费者人身自由,例如超市怀疑消费者有盗窃行为,使用非法手段强制搜包、不让消费者自由离开,经营者以貌取人区别选择消费者,商家服务人员对消费者侮辱谩骂甚至殴打等。
记者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该省消协组织2009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492件,其中对人格尊严的投诉为112件,占全部投诉的2.49%。
据了解,2009年辽宁消协组织受理的消费者投诉虽然比上一年有所减少,但对人格尊严的投诉却由上一年的15件猛增到112件,出现了大幅攀升之势。
消协方面表示,虽然消费者对营销合同、价格、计量、假冒等方面投诉增多,但对人格尊严方面投诉量增幅较大。另一投诉增幅较大的,是广告。
在消费者看来,对人格尊严方面投诉量增多,反映出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解决起来难度也较大。
辽宁省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郑红一表示,消费领域呈现新的特点和趋势,表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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