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荷航取消佣金遭“封杀” 京沪代理人拒售机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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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荷航取消佣金遭“封杀” 京沪代理人拒售机票
2010年04月03日 15:09 来源:新民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法国航空公司-荷兰皇家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法荷航)4月1日开始停止向中国地区机票代理商支付佣金。几乎要给法荷航“白打工”的京沪几十家票代“不干了”,昨天他们联合发布声明:停售法荷航机票。

  对抗“零代理费”

  长期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旅客从机票代理商处买机票,除了机票和燃油税费,不必支付其他服务费;机票代理商再从航空公司提取代理买票的佣金。但是法荷航从本月1日起把中国地区现行机票代理人佣金下调至0%,也就是说取消了代理商出票时的代理费,只实行月度、季度的奖励,并建议各机票代理商可自行向购买机票的旅客收取50元至700元不等的服务费。

  “零代理费”在中国大陆地区还是第一次,国内机票代理商根本不买账,携程、春秋等几十家票代联合发布声明,强烈反对法荷航的做法,并表示4月起停售法荷航机票。

  各机票代理商表示,“此举是将原应支付的渠道营销费用,转嫁给了国内消费者,违反了正常存续的服务合约,公然破坏了法荷航与代理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销售几近瘫痪

  对于机票代理商的联合抵制,法荷航方面没有做出官方回应,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其中国区相关负责人,对方电话已转至留言信箱。

  法荷航在中国内地的航线主要有北京-巴黎、上海-巴黎、广州-巴黎等,其中上海-巴黎航线每天有两个航班。而这些航班的机票中,约30%在中国境内销售。这次参与“封杀”的机票代理商都是携程、艺龙、春秋、招商国旅等国内主要大代理商,它们销售的票额占法荷航在中国销售票额的七八成,一次“集体封杀”后,法荷航在中国地区的机票销售几近瘫痪。

  触犯中国法规

  携程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法荷航的零代理费政策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营业收费项目,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确定。法荷航要求代理人根据不同情况每张机票向消费者征收50元到700元的服务费,这明显触犯中国的法律规定。

  其次,收取服务费目前在技术上得不到支持。所有机票代理商的票价系统都来源于中航信,这个售票系统只有票价,没有服务费的项目。这将直接影响旅客的国际机票报销凭证,而国际机票是代理商按照机票票面价格给定票旅客开具等额发票,额外收取服务费在开发票上存在难题。

  再次,零代理费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一旦实行零代理费,消费者购买法荷航的机票,除了正常的机票费用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一笔数额不小的服务费,这将导致订票成本大大增加。而且法荷航“建议”的服务费从50元至700元,跨度太大,什么情况应该多收什么情况应该少收,也没有统一标准。(金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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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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