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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承受能力不是涨价理由
2009年07月30日 14:35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水、电、气、油、热等充分垄断的公共产品和生活必需品,三十年来轮番涨价,你方涨罢我登场,仿佛蛙跳。今年以来,一些城市相继上调和计划上调水价。水价上调后,其他公共产品可能会很快随之提出涨价要求。

  涨价是必然的。也有降价的,比如汽油,那是“退一步进两步”,大涨之后的小幅回调为下一次大涨做点准备。每一次涨价之前,主管部门都要老和尚念经似的,敲几下木鱼,两眼紧闭,双手合十,口中念诵: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我佛慈悲。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要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又是“充分”,又是“尤其”,每立方米涨个三五角钱,主管部门心系苍生,何等慈悲为怀啊!不过,每一次涨价都是以推进改革的名义,每一次涨价都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我们就发现:涨价式改革没有尽头,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越来越强。不知道主管部门和那些个轮番涨价的部门是否也有这个感觉。也许他们早就发现了“地雷”的秘密,就是不说。我其实也很早就“探”到了“地雷”的秘密,只是本着“真话不全说”的大师教诲,隐而不发。

  平心而论,不是给钱给烦了,而是听话听烦了。几十年的老调子还没唱完,就要理论理论。推进水价改革准备到哪年哪月,有没有方向、目标,再有十年、二十年能否改革初见成效?

  特别要探讨的是,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与公共产品涨价是什么关系。难道说只要老百姓还扛得住,水、电、气、油、热等就可以永远轮番涨下去吗?生活用水这类产品,不像房价、教育、医疗,扛不住了就算了,买不起房可以不买,上不起大学可以不上,看不起病可以不看。水价别说每立方米上涨三五角,上涨三五元也得承受,也扛得住,扛不住也要死扛,人不喝水、不洗澡、不做饭行吗?所谓“社会承受能力”,不知道他们说的底线在哪里。反正每一次涨价的结果,社会都有承受能力完全承受,充分说明每一次的涨价幅度是“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的。

  不错,改革开放30年,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收入也大幅度增加。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在国内GDP从两位数跌到8%以下,在财政部统计个人所得税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26.5%个百分点的情况下,国家统计局仍然向我们报告了特大喜讯: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比上涨12.9%,近10年来首次超过了GDP增幅。经济下滑了,老百姓的收入反而增加了,涨价的承受能力也相应大大地提高了,此时不涨价,更待何时?可是,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增加的收入就一定要交给涨价呢?轮番涨价之后,不是等于收入又大幅下降了吗?这种“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岂非变成百姓账单上的数字游戏,真正的实惠落到垄断者手中?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作为公共产品涨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根本上是荒唐可笑的。(苏文洋)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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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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