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国企“限薪令”给进一步创新留下了空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专家:国企“限薪令”给进一步创新留下了空间
2009年09月22日 09: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2日电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官网上今日刊登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首经贸大学杨河清教授的文章。文章详细分析和评价了近日出台的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称此次国企“限薪令”给进一步创新留下了较大的空间。

  杨河清教授在文中说,《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央企负责人薪酬的规范是坚持市场取向的。国有中央企业具有行政级别,其出资人或第一大股东几乎都是国资委,其负责人一般都由政府委派,这常令人联想到其强烈的行政色彩,人们自然会把央企负责人当作是准公务员,与同级别官员的薪酬收入做比较。但企业终究是企业,虽然央企在现时中国经济生活中比其他企业享有高一些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它也必须在市场中寻求资源最佳配置,赚取利润。

  《意见》所显示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了创新,非常贴近央企的地位,容易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意见》中明确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主要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三部分构成,这样的结构能够较好地阻遏高管人员追求短期冒险,单纯追求眼前利益,透支企业的盈利潜力的行为;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固步自封,无所作为,做和尚撞钟的动机。

  《意见》对绩效年薪发放的规定既将激励与约束有机地结合了起来,符合人的行为逻辑,又有现实的操作条件。《意见》规定的绩效年薪发放与以往不同之处在于采取分期发放形式,即用部分延期支付的方式给高管人员增加了获取收入的风险因素。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