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者:福利工资化不能一刀切 垄断企业征税有难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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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者:福利工资化不能一刀切 垄断企业征税有难度
2009年11月27日 10:54 来源:证券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关职工福利纳入工资的新规出台,便引来市场一阵热议。电信企业通信补贴、员工享受内部价产品等职工福利的个税问题则备受关注。

  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已经货币化的交通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或者车改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对垄断企业征税有难度

  目前,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收入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餐补、车补等职工福利挪入工资,意味着企业职工要交税。

  不过,现实中职工福利要交税还有些“遥不可及”。一位税务人士认为,“财政部出文,主要是把货币化的房补、餐补、通讯补贴等这些职工福利纳入收入,但税务部门还没相关的规定,距离征税还早”。

  该人士认为,其实企业主要是外企、私营企业,职工福利部分要收税的较少,但国企、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较高,将这些货币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对其征个税实际执行还有困难。

  “实际上,降温费、通讯补贴、内部员工低价购买公司产品等都福利性质的隐形收入绝大部分都没有交个税”该人士告诉记者。

  上述通知中提到,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联通内部差价消费该征税?

  但企业向员工以较低的内部价销售自身产品和服务在电信企业已是公开的“秘密”。虽然此前媒体报道中国联通以奖励和扣工资的方式向全体员工摊派IPONE手机销售任务被联通集团否认,但员工在承担销售任务时也可享受企业向职工销售的价差福利。

  据记者了解,今年11月至明年2月,联通黑龙江地区,不仅营业厅,其他部门的员工都有销售任务在身,即每人售出2个联通3G号码,就可享受实物奖励。当地一位员工透露,自己很幸运地卖出了2个3G号,公司给了个中兴的3G手机,另外还有到明年2月份的存有话费的卡号。但是大部分人手里的号都卖不出去,虽然考核要到明年2月才结束。

  不过,联通也向内部员工提供“福利”,不论是否销售完2个3G号,员工可以4200元的价格买到IPHONE裸机,比市价便宜700元。

  如此,员工在购买联通版IPHONE手机所得差价是否要交税?员工通讯补贴是否也交税?记者昨日致电中国联通集团综合部,该公司人士以不了解情况和比较忙为由,未作回答。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一位教授认为,类似于职工销售,以实物形式提供的差价收入若为职工福利,员工也要交税。

  福利工资化不能一刀切

  尽管上述人士认为中国联通员工在购买自家产品及服务时享受的价差及实物福利等情况属于应纳税所得,但有关专家认为把职工福利工资化的矛头指向所有企业,有待商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家陈胜军认为,西方财政管理有个“拔鹅毛”原则,即把握最优原则,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

  在他看来,此次出台的政策,“效果不好”,把传统意义的福利如车改补贴、饭补、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节日补助等工资化,扰乱了薪酬管理体系。

  “职工福利具有普惠原则,包含了企业对员工的感情关怀,这与工资收入体现员工价值、激励员工有所不同。现在把福利挪到工资上,企业不欢迎,员工也不欢迎,而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的目的达不到。

  “但是不排除一些企业比如央企垄断性企业钻空子,为了少交税,走职工福利费,这要从制度上去规范,不能一刀切”陈胜军指出,执行原来那套规定也能对此进行规范,以前的福利费不能超出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要纳税,但这些实际执行也不够,比如车改补贴很高,不符合原来的福利规定,实际执行就不到位。(罗三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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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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