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归“裁判”本位 才能避免“水老虎”形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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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回归“裁判”本位 才能避免“水老虎”形成
2009年12月09日 09:4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水价和成本倒挂”的理由之下,宁波水价终于“不出所料”地涨价了。据报道,宁波居民用水价格将分两步上调:自今年12月1日起,该市水价正式调整为每立方米2.75元;而到明年7月1日,水价将最终调整至3.20元,整体涨幅达45.45%(据昨日《第一财经日报》)。

  事实上,近期各地上调水价的事例并不少见,北京市也即将步此后尘,水价可能上调到四块多,成为名副其实的“水老虎”。成本高企固然是供水厂家堂而皇之要求涨价的理由,但现在的问题是,在供给垄断的客观背景下,水务公司的各项成本均属于“业内机密”,外界又如何相信其真实成本如此之高,并且必须要以涨价才能够弥补呢?

  《新京报》在此前的社论中已经指出,目前北京市污水处理费是0.9元/立方米,而本月计划通过听证会上调0.42元/立方米,达到1.32元/立方米。但今年年初,深圳龙岗的一次公开污水处理工程招标结果却显示,中标公司的报价只有0.73元/吨。这说明,该价位已经能够让龙岗的污水处理厂存活并盈利。即便北京的人工等成本高于深圳龙岗,但高出约一倍的收费也难言合理。

  与之类似,此次宁波自来水调价,供给方只是定性地给出“高成本”的结论,但诸如管网铺设、人工成本、排污费用等各项明细支出并未予以详列,根本无法有力地说明水价上调的必然性。而宁波市自来水公司的上市股东,其公开数据显示自来水业务毛利率竟然达46.85%。若如此巨大的毛利空间都无法实现最终盈利,那么就只能说明水务公司在管理费用等开支上存在巨大漏洞,并最终导致利润被严重侵蚀了。对此,需要反思的恰恰是公司的管理能力与机制,而非将其简单地视为涨价的理由。可以作为例证的是,宁波市自来水公司的正式职工,其社保基数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倍还多。

  其实,近期也有地区反其道而行之,对水价进行了下调。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决定从今年11月起,综合水价由今年初每吨4.2元调至3元。但这样的行为也会遭来种种质疑:如果下调后水厂仍然能够盈利,那么之前就属于公益性资源“暴利”运营了;如果是以财政资金补贴了价格下调后的水厂亏损,其实质则仍然是由纳税人买单,属于“羊毛出在羊身上”。可见,供水的垄断格局模糊了各项成本,更让外界无法确切获知相关数据,进而失去了评判的基础。

  他国的经验表明,资源产品领域的公共性并不意味着独家垄断供给,它只意味着资源产品必须通过公共程序审核,并以反映民意的方式来进行抉择。英国在历史上也曾面临公共资源部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上世纪70年代,英国撒切尔政府掀起了一场把公用资源产品决定权交还给市场的改革。在民营化的过程中,英国按照特许投标理论将地方政府的一些服务行业承包给私人经营。事后统计显示,通过公共领域有效的竞争,让英国在保持原来的服务标准的同时,成本平均节约20%左右。该事例充分表明,在政府部门设定好既有规则的前提下,充分竞争将会自发形成合理的成本区域,并鼓励供给厂商尽可能提高服务水准。其结果是,规避了垄断供给时的种种资源浪费现象,居民享受公共资源的福利水平得到了切实提升。

  自来水消费的刚性需求,让任何围绕水价的变动都牵动着居民们敏感的神经。所以,当前以“高成本”为调整理由、以“听证会”为确认形式的水价调整模式难以解决成本之争,而其间的民意也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将公共资源的运营权交还给市场并公开化、透明化,政府部门回归“裁判”的本位角色,是为平息围绕水价诸多争议的有效途径。

  (马红漫 上海 财经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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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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