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将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贷款 最高额度为月薪5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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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地将试点消费金融公司贷款 最高额度为月薪5倍
2009年05月13日 08:2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无需抵押担保 最高额度为月薪的5倍 不涉及房贷及车贷

  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昨天,银监会正式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试点办法》)。

  据了解,6月中旬,北京、上海、成都及天津等四地将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届时,如果人们买东西时缺钱,将可以不用抵押、不用担保,就能很方便地从消费金融公司贷到钱。

  业内专家认为,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一步,有前瞻性、试探性的作用,同时发出了政府欲刺激民间消费市场活跃程度的信号,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有利于促进我国消费需求的增长。

  市场定位:只放贷不吸收存款

  《试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名称中应标明“消费金融”字样。

  【解读】优势在于无需抵押担保

  据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副主任陈琼介绍,消费金融公司不吸收公众存款,设立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在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与银行相比,此类专业公司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客户办理一笔业务,最快只需要半个小时时间。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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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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