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7月1日电(记者 童静宜 通讯员 吕律)浙江省工商局率先在全国出台的《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这两个新政,使一直被束之高阁的“死”股权转化为“活”资金激活了万亿资本。今天记者又从该局获悉,两个办法实施至今,浙企通过出资出质融资已达479亿元。浙江工商也将乘势而上,继续扩大股权出质、股权出资适用范围,进一步为浙企解决资金困难竭尽所能。
根据浙江工商提供的数据,自两个办法实施至今,浙江省共办理股权出质735件,出质股权194亿元(股),融资金额386亿元;办理股权出资31户,融资金额93亿元,两项总计479亿元。其中,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股权出质427件,出质股权102亿元(股),融资金额269亿元。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浙江省工商部门进一步扩大了股权出质、股权出资适用范围,在原基础上允许一般类企业、自然人从事财产性权利质押业务的典当公司、担保公司作为出质人;允许境内公司股权投资于内外资公司,极大地增强了股权出资、出质的灵活性,进一步为企业解决资金困难而竭尽所能。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举了例子,如在股权出质方面:[原规定]只有出质人以本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可以出质,不包括第三人股权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而现在允许出质人以自有或第三人持有的本省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办理出质登记。
在股权出资方面:[原规定] 股权所在公司必须是在本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被投资公司必须是在本省登记注册的进行改制、重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而现在允许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境内其他组织以其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向在本省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促进资本自由流转。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通过充分拓宽股权出质、出资的适用范围,使股权出资人的选择面更加广泛;股权出质质权人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又带动了更多行业的企业采用股权出质方式进行融资,质押股权类别也由银行、期货、保险、证券等金融股向其他类优质企业发展。现在企业通过股权出质、出资拓展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本更加快捷方便,也将更好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的困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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