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禁止汇源并购案有利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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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消协:禁止汇源并购案有利保护消费者权益
2009年03月23日 19:19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18日,北京一家乐福超市里的饮料专卖区销售正常。据中国商务部消息,根据《反垄断法》第28条,商务部认定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 中新社发 郑雄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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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23日表示,支持商务部作出禁止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果汁的决定,称此举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个月前,北京市消协曾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就可口可乐并购汇源问题进行过讨论,并向国家主管部门提出了不可并购的意见。北京市消协认为,可口可乐本身已经是饮料大型跨国集团,可以说是“巨无霸”,在市场中已经处于极强的竞争优势,汇源果汁也是我国饮料行业的领军企业,如果并购成功,可口可乐将在市场上具有更强的支配地位,极易形成行业的国际寡头。经营者的高度集中必然对市场的公平竞争产生重大影响,不仅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也必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消协负责人认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仅仅是消费者投诉后问题的处理和救济,而更重要的是对涉及不特定多数消费者长久的利益问题,提出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包括对消费者长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者集中”这样的重大问题。反垄断法在规制违法垄断行为的同时,也保护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的市场竞争给消费者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而经营者高度集中的后果,将使消费者的这些权益最终受到损害。

  3月18日,商务部就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案反垄断审查作出了禁止的裁决。商务部的通报说,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这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实施以来的第一起未获批准的案例。(记者刘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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