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增值税条例修订为增值税立法创造好条件
2008年12月09日 16: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9日电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增值税条例修订为增值税立法创造更好的条件。
郑建新说,税法作为一种“侵权法”,是根据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税收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原则上都要通过法律形式颁布。我国现在税收的立法层级还比较低,我们目前只有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是以法律的形式出现的,其他的都还是国务院的暂行条例的形式。
郑建新表示,从税收收入规模来看,增值税是我国目前最大的税种,尽快提升其法律级次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变成法律并不是简单地把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就可以的,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大量的调研和论证才可以完成这项工作。做好立法准备工作实际上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增值税转型改革,二是扩大征收范围,此次条例修订完成了转型改革的任务,可以说是为增值税立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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