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部门出台新政助民企“过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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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工商部门出台新政助民企“过冬”
2009年01月01日 02: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社杭州十二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 童静宜)为帮扶浙江的民营企业闯关脱困、度过严冬,浙江省工商局三十一日出台了名为“新经济政策”的《关于促进全省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用“不处罚、不追缴、不吊销”的“三不”政策,帮助民企树立信心,“熨平”波动,共渡难关。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民营企业面临国际国内双重挑战的形势下,既要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规范市场秩序,又要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权益。

  新出台的《若干意见》分四个方面,共十九条,提出了特殊时期扶持企业的“三不”政策:“不处罚、不追缴、不吊销”,放宽企业在出资期限、停业时间、年检材料等方面的要求,以营造和谐宽松环境,树立“戒小过”的执法理念,对涉众违法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对待,灵活采用提示、警告、告戒、责令改正等软性执法行为。

  此外,《若干意见》对自主创业、民企融资难、资本有序流转等问题的相关扶持政策都作了具体规定。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新经济政策”的十九条举措,目的就是促进民企转换发展方式、转换经济结构从而实现爬坡越坎、健康发展。(完)

【编辑:张明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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