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亿美元震灾重建国外贷款将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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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亿美元震灾重建国外贷款将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
2009年03月31日 14: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31日电 国家发改委31日召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国外紧急贷款项目实施会议,副主任张晓强表示,为缓解地震极重和重灾地区三省筹资压力,所借15亿美元用于支持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的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将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

  借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是筹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按照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建目标以及主要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编制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利用国外优惠紧急贷款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法国开发署及国际农发基金贷款15亿美元,用于支持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极重和重灾县(市、区)的城镇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农村清洁能源、病险水库修复、生态恢复、教育卫生等领域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为了缓解三省筹资压力,弥补重建资金缺口,加快重建项目建设,所借国外优惠紧急贷款将由中央财政统借统还。

  会上,张晓强副主任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在工作中统筹兼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有效地用好国外优惠紧急贷款;二是要进一步做好贷款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强化责任,完善制度,严格标准,精心设计,切实落实项目建设的国内配套资金,避免交叉、重复安排项目建设资金;三是要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有序开展贷款项目实施,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贷款资金及时到位,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尽早形成实物量,发挥灾后恢复重建对扩内需、保增长的积极作用;四是要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察的作用,强化项目监督检查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的有效使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严防各种违纪违法事件。

  张晓强副主任强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也是国家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重点领域,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国外贷款项目的实施工作,目前尤为重要。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扎实工作,为国家、为灾区人民做出积极的贡献。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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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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