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部门分工方案——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发改委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部门分工方案
2009年05月12日 14: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4月2日,长江湖北宜昌段物流运输繁忙有序。据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和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等33个部门及相关协会,对《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作出具体安排。国家发改委经济贸易司介绍了《规划》的要点和实施《规划》的部门分工方案,有关部门和协会对部门分工方案进行了讨论。 中新社发 韩玉洪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国家发改委发布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文

  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部门分工方案》,对规划实施工作分工和工作进度做了具体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的精神,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广泛征求了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财政部等32个部门和4个协会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订了《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部门分工方案》,对规划实施工作分工和工作进度做了具体安排。

  《分工方案》明确了落实《规划》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求各部门根据分工抓紧提出本部门分年度的工作任务、目标、具体推进措施以及预计取得的成效,由发展改革委定期汇总后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分工方案》提出了建立保障《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落实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工作小组,并由各部门派出成员和联络员,负责沟通情况,协调《规划》落实过程中的事宜。《分工方案》要求各项工作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参与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编辑:杨威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