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宏任:淘汰落后企业有明确标准 破坏环境应淘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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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宏任:淘汰落后企业有明确标准 破坏环境应淘汰
2009年02月27日 1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27日电 国家工信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朱宏任今日表示,淘汰落后企业有明确标准,那些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对环境有严重破坏的企业应该在淘汰之列。

  朱宏任在回答有关“落后和先进的产能应该怎样区分?如果落后的工厂能维持就业是应该淘汰还是保留?”的问题时表示,落后的企业还在生产、还有市场,这种情况下它要不要淘汰,要不要关闭?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叫落后,什么叫先进?我们在这里强调的淘汰落后的企业是有明确标准的,那些能源消耗高,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企业是落后企业的统称,并不以它用先进的设备还是用手工生产作为落后的标准,如果污染了环境,浪费了资源,对环境有严重的破坏,这样的企业应该在淘汰之列。

  我想举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机器生产的皮鞋在市场上有很好的销路,被很多人欢迎。同样,用手工做的布鞋并不因为是手工做的,我们就说它是落后的,这样的鞋其实也受到了市场的欢迎,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强调,所谓“落后”,作为企业和行业内部来说是生产工艺和技术,我们现在强调的“落后”,更多的是从公众利益、生态、环保的角度来说的。所以在规划中,对钢铁、有色金属、轻工等产业,都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落后产能进行界定,对“限期淘汰”的时间有明确的规定。(据中国网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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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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