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企业多次呼吁并上书后,有关监管码的内容,已经从食品安全法中删除。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京开幕,据了解,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监管码当前的主管单位为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历次质检总局推行监管码的表态,监管码是“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的重要措施,是运用电子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曾专门立法论证会讨论
就在此次常委会召开前几天,就已有食品安全专家向本报证实,鉴于当前争议比较大,监管码会从中国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中拿掉。
在该次常委会一个月前,7月25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了有关食品安全法草案的立法论证会,专门围绕电子监管码制度是否应纳入《食品安全法》进行论证。
据参加该立法论证会的一食品行业人士昨日介绍,参加论证会有食品企业代表、行业协会的代表,以及法律方面专家,和各个相关部委的负责人。
“实际在这次会上,人大的态度已经清晰,但是需要各方坐在一起,把这个监管码的利弊给大家再有所明示。”该人士表示。
在今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草案规定,“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监管码制度共在《草案》的8条条款中出现。
草案发布不到10天就收到反映意见近5000条。
部分企业持观望态度
去年底,质检总局下发名为“582号文”的通知表示,9类69种产品需要赋监管码才能上市,过渡期不得超过半年,今年春又表示过渡期不得超过今年12月31日。69种产品中绝大部分为食品。今年4月公布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则使监管码具备了强制执行力。
监管码入法,这引发企业的大规模反对意见。
今年2月,全国数十个食品龙头企业在北京,对《草案》提出几十条修改建议。讨论内容最为集中的一条就是电子监管码的问题。19家企业并上书相关部门,提出该监管码制度对保障食品安全作用不大,而且成本高昂,实际操作也不科学。
之后又有两家企业加入上书行列。食品行业内就监管码曾召开大小讨论10余次。
现将监管码从食品安全法中删除,质检总局日后推行则将不具备了法律支持。
“我想大多企业都是非常愿意的。”昨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标准法规经理李琴表示,由于仍有一些政府部门在推广该监管码,当前伊利也尚处建设阶段。“我们也在观望,等确定的消息,看看其他同行是怎么做的。”
美国玛氏在华的爱芬食品(北京)有限公司法律相关负责人李宇昨日也表示,这是个让人高兴的结果。
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会将这个结果原原本本的反映给各个有意见的食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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