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破坏火灾现场被罚3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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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破坏火灾现场被罚3万元
2009年01月14日 12: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宁1月14日电 (王刚 李广永)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今天被广西贵港市消防部门处以3万元罚款,原因是擅自破坏发生于该公司的火灾现场。

  广西贵港消防部门向中新网记者透露,2008年11月28日晚,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烧损消弧柜16个、10KV控制电缆1000多米、光纤300多米等物品,火灾导致该单位2条生产线断电停产,间接损失上千万元。

  火灾发生后,经贵港消防支队平南大队全力及时扑灭,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灾后,消防大队干警要求单位立即派人保护好现场,不得清理。但该单位不遵守《消防法》有关保护好火灾现场的规定,连夜召开恢复生产工作会议,决定清理火场,以最快的速度恢复供电生产,并于2008年11月29日在未查明火灾原因及取得公安消防机构同意情况下,擅自清理现场,导致火灾现场被破坏,灭失了有关重要证据。特别是经火调人员调查了解到该单位财产是有保险的,这为后来查明认定火灾原因及其直接财产损失带来重重困难。其后,火调人员克服重重困难,走访询问多名知情人,最终使火灾原因水落石出,并获得该单位和保险公司的共同认可。

  为吸取教训,教育单位和社会,防止类似破坏火灾现场消防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消防部门依照《消防法》规定,给予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处罚款3万元的处罚,并给予其直接主管人员陈某警告的处罚。

【编辑:宋方灿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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