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称应在“两型社会”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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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称应在“两型社会”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
2009年03月04日 18: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3月4日电 (记者 徐金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的核心内涵是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小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途径。”多位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武汉委员结合该市正在进行的两型社会建设4日提出了上述建议。

  据介绍,作为中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已经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突破口,制定了具体的规划目标、工作方案和发展重点。提出要用2-3年时间,基本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框架,初步构建起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使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而把武汉建设成为国内发展循环经济的样板城市和“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城市。

  当前,武汉市正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依托两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青山区和东西湖区,大力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以点带面,逐步铺开。但在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中,却也遇到一些突出的矛盾与问题。

  一是涉及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滞后。虽然国家相继制定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资源能源法》和《节约能源法》,但实践中还缺乏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的价格、财税、法规政策体系,难以从制度上约束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做法。如武汉青山热电厂上新机组,一方面可以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排放,另一方面富余热能可供武钢、石化生产,是一个很好的区域产业耦合项目。但电厂每年为此要多交增值税3100多万元、附加税390多万元,产生的利润还要再交所得税。又如武钢自备电厂投资1.5亿元上脱硫设备,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环保总局文件规定,上网电量在上网电价基础上每KWH仅补贴1.5分钱,即使补贴到位,企业成本负担仍比不上脱硫设备的企业要重。

  二是涉及发展循环经济的投融资问题亟待解决。从目前试点情况来看,循环经济基础设施的初期投入往往耗资巨大,而且设施建设期间还会受到诸多因素的阻碍,如果没有足够的政策支持和政府方面的承诺和补贴,企业或个人不可能投入大量的资金。

  三是涉及发展循环经济的科技支撑不强。虽然武汉拥有较多的科技人才和技术实力,但科技资源的整合上缺乏力度,技术管理方面基础相对薄弱,不仅产业园区中关联企业的补链关系和市场需求,缺乏专门机构进行研究分析,而且在促进企业间产品物质流动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共生技术和关键技术上,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研发缺乏主导性和深度。

  四是涉及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方面环境与资源产权不明晰,大部分环境和资源属于公共产品,产权属于国家或政府,相关利益主体不明确,导致缺少执行循环经济政策或监督实施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多头管理,降低了政策制定与执行效率,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环保设施不运行、超标排污、偷排等难以及时查处,存在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同时,由于分级管理体制限制,地方环保部门对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大企业节能减排难以做到有效协调,一些有利于地区节能减排的跨行业、跨企业循环经济项目也难以实施。

  鉴于以上情况,政协委员们国家建议加强对“两型社会”试验区发展循环经济试验的研究,在扩大试验范围、推进投融资体系、建设区域创新体系以及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争取早日探索出全新的“两型社会”发展模式。(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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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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