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莫拿消费券做幌子掩盖促销本质——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评论:莫拿消费券做幌子掩盖促销本质
2009年03月09日 10:33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消费券成为热门话题。除了政府派发消费券外,不少企业也开始发放“消费券”。但大部分企业发放的“消费券”都带有附加条件,用起来不太方便,从而引起消费者不满。笔者以为,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用“消费券”的幌子掩盖了自己的促销本质。

  在消费者投诉中,某知名家电连锁企业发放的“消费券”颇具典型意义。该企业称,“为共拉内需、保证增长,推出消费补贴券”,每位消费者可凭身份证和联系电话,无条件领取总价值500元的消费券。但仔细阅读消费券上的条款,却发现限制不少:消费券分100元和50元两种面值,100元面值的可在购买彩电、冰箱、空调等大家电时使用,50元面值的可在购买手机、数码相机等小家电时使用,但必须消费满2000元才能抵用一张;而部分品牌和特价产品都不能使用消费券。

  这些条款令消费者产生很多疑问:企业既然鼓吹要“拉内需”、要“补贴”,又为什么限制消费券的使用范围?大部分消费券发放对象都是中低收入人群,可该企业设置2000元门槛对应的家电产品中,有不少已是同类的中高端产品,并不适用于中低收入人群,这样的消费券怎么用?

  对于这些疑问,笔者以为,如果商家将消费券的名称改为“促销券”或“优惠券”,恐怕就能解释了。必须看到,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和企业发放的“消费券”并不相同。前者是代金券,属于公共财政的一部分,一般不会限定消费内容,目的是为了拉动内需,促进社会总消费量的增长,没有特定的受益企业或行业。而企业发放的“消费券”与以前的优惠券、打折券本质一致,主要是为了促进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有特定的受益企业或行业,所以会设置层层门槛。

  应该说,企业搞促销无可厚非,通过促销券、优惠券的方式让利消费者也是不错的选择。但如果盗用了“消费券”的名头,将企业的盈利行为“粉饰”为拉动内需的公益行为,就有点愚弄消费者的嫌疑了。特别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为消费者提供诚信的市场环境是激发消费热情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消费券问题上,如果企业只是想做做文字游戏,或利用消费者看重实惠的心理制造各种陷阱引诱消费,那么虽然能获得短期的眼球效益,但最终会被有头脑的消费者识破,进而损失自己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任 羽中)

【编辑:位宇祥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