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改革思路引发市场猜想:新股发行何处去?——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证监会改革思路引发市场猜想:新股发行何处去?
2009年03月23日 11:37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两会期间,有关资本市场的话题中,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最为引人关注。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改革思路的介绍,也引发了市场的猜想: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方向是什么?与普通投资者有什么关系?对二级市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给市场主体更多责任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以往发行体制改革中,我国证券市场已经建立了市场化的发行机制,包括询价制、保荐人制度等,但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对定价机制进行市场化改革。定价的进一步市场化会对发行人、承销商、保荐人等市场主体产生更加严厉的约束,让市场主体真正担负起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认为,新股发行定价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定价机制是否恰当,不仅仅关系到要募集多少资金,更关系到股票市场的公平、公正。

  在新股发行的定价机制方面,我国从2005年开始实行询价制。在这一机制下,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以减少发行定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从实际运行看,目前的询价制度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步,参与初步询报价的机构对于是否参与第二步有取舍权。

  专家分析,正是由于这两步脱钩,使得一些机构投资者不重视询价环节,报价随意。比如,有的询价机构在初步询价时出价很低,却在累计投标时高价参与申购;有的在初步询价时出价很高,但在累计投标询价时却不参与申购。这些非正常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询价机制的价格发现功能。

  今年2月初,中国证券业协会召开IPO询价对象自律工作会议,就对在2008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36家询价对象采取了相应自律处理措施。

  证监会此前表示将创造条件,将目前新股发行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赵锡军说,新股发行定价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投资者的判断。在相对成熟资本市场中,监管部门在新股发行中只是进行程序性审查,并保证相关信息向市场公开。我国的新股发行也应逐步将实质性审查交给专业机构,财务材料的审查、投资价值的判断等让市场去做。把责任更多地放在专业机构身上,就应建立相应处理机制,防止这些专业机构不尽职尽责。

  兼顾小投资人利益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我国市场长期发展情况看,新股发行上市后盈利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而中小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的意愿又很强烈。在此前提下,监管部门在进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就应当重视小投资人的意愿,并兼顾各市场参与方的利益。

  “新股不败”,是我国证券市场上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现象。统计显示,A股市场中超过99%的个股上市首日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有的涨幅惊人,甚至超过500%,只有个别股票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而在境外市场中,新股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则不是新鲜事,其比例要占三到四成。

  正是由于A股IPO市场的极低风险性,每当新股发行时,都会吸引大量资金涌入。据统计,2007年和2008年IPO市场阶段性冻结资金量最高达3.09万亿元和3.31万亿元,影响金融市场稳定。

  根据现行的发行办法,机构可以同时参与同一新股的网上和网下的申购,同时获取两个申购渠道的收益。而且,所能获得配售或中签的新股量是由资金量的大小决定的。面对资金量庞大的机构,中小投资者无疑成了申购中的“弱势群体”。因此,如何均衡各类投资者的利益问题,多年以来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热点。

  有市场人士建议,在新股发行中,可仿效香港证券市场的做法,即让每一个有效申购账户,无论资金大小中签与否,至少配售1000股、500股或100股的股票。这种“人人有份”的做法,对于改变目前小投资人在一级市场的地位、增强投资者信心具有较强作用。

【编辑:杨威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