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不慎被“黑”带来麻烦 提醒:培养用卡意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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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不慎被“黑”带来麻烦 提醒:培养用卡意识
2009年05月04日 11:1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前几天去贷款,却被告知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办理相关业务。后来我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进行窗口查询,才发现自己的信用确实被‘黑’了。”连日来,不少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因在信用卡使用方面的种种问题,自己的信用记录在不知不觉中受损了,无法办理货款等业务。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法律专家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专家们指出: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信用记录将成为人品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应引起重视。

  一时失察误办准贷记卡

  欠款123元上“黑名单”

  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查询窗口,记者遇上了一筹莫展的陈先生,他因信用记录受损无法办理贷款。陈先生向记者诉说事情的经过。

  陈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他在华强北茂业百货商店附近看到“办卡送手机”的活动。只要办一张卡,每个月往卡里面存入123元的“话费”,即可获得一部市价一千多元的摩托罗拉手机。他办卡后拿了手机,每个月往卡里存123元,手机也一直使用正常。陈先生说,后来,他在2006年的时候不再使用这个手机,将卡注销了,服务人员当时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近日,陈先生因为生意需要去银行办理贷款,却被告知自己因为有不良信用记录而无法贷款。在陈先生出示的资料上面记者看到,资料显示陈先生几年前办的卡是“准贷记卡”,造成不良信用的原因是陈先生欠款123元逾期超过180天未还。陈先生说:“因为区区123元不还而让自己背上信用不良的黑锅,谁会干这样的蠢事?我一直以为我当年办的卡是交话费的,不知道办的是张准贷记卡。现在就是还清这123元,也很难消除这个不良记录了!”

  提醒:

  了解清楚再做选择

  记者为此事咨询深圳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璇玲,她指出,陈先生所参与的这种“办卡送手机”活动,所办的卡其实就是信用卡的一种,他每个月存入的“话费”属于先消费后还款的分期付款。如果消费者在购买时未仔细询问,再加上一些工作人员为推销顺利而刻意隐瞒,消费者就容易误以为所交的钱是交“话费”,而不是分期付款,从而因未及时缴清款项而有了信用不良的污点。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类似的促销活动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是怎么回事再做选择,因为消费者在享受相关权利的同时也有义务要承担,否则最终要承担违约的责任。

  身份资料被盗用

  留下多项不良记录

  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查询窗口前,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烦心事。他的身份证等各种证件平时都是随身携带的,均未丢失。去年底的一天,刘先生突然接到一家银行的电话,称欠款逾期很久未还,如果再不归还就将把他告上法庭。一头雾水的刘先生前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一查不禁大吃一惊——自己的名下竟然有5张信用卡,并且加起来透支的金额一共有20万元之多。

  “最可笑的是,办理这些信用卡所用的资料上面,除了身份证号和名字是我的,其他的如住址和电话等全部都不是我的真实资料。”刘先生说:“我发现自己的身份被人盗用办理了信用卡后,立刻报了案,随即发现,以我的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多达十几张,只是目前批下来的只有这5张而已。”

  刘先生说,经过公安部门的立案侦查,目前盗用他身份证件办理信用卡的犯罪分子已经被逮捕归案。但是几个月过去了,虽然他多次打电话四处反映自己有明确证据说明自己是受害者,不良信用记录的形成与自己无关,但多项不良记录已录入人民银行的信息系统里。如今他只好抽出时间到不法分子当初办信用卡的各家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一一把已录入人行信息系统的不良记录消除。他说,他现在急着贷款,却因为有不良记录给耽误了。

  刘先生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呢?刘先生说,他的个人信息可能是一次办卡时泄露出去的。他说当时自己填写了各项资料之后,交给了自称是银行代理人员的手上,后来,他并没有收到办好的信用卡,但他没在意。现在想来,很可能那次自己的身份资料落到了那个假冒银行代理人员的不法分子的手中。

  无独有偶,李小姐也有类似的遭遇。她前一段时间将自己装有身份证的钱包弄丢了,随后一天,李小姐接到一家银行的电话问她是否要办信用卡,李小姐顿时感到不对劲,前往银行查看,发现有人用她的身份证申请信用卡业务,并且提交了一些伪造的、跟她本人的真实情况完全不符合的资料。幸好这个银行在核对资料时发现与李小姐以前提交的资料不吻合,及时进行询问,李小姐才得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损失。李小姐担心这个不法分子已用她的身份证办了信用卡到另一家银行恶意透支却不还款,于是到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征信窗口查询,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提醒:

  注意保护身份资料

  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芳。刘律师说,据了解,随着现在社会上刷卡消费方式的普及,像刘先生与李小姐这样被人盗用自己的身份资料办理信用卡的例子正在越来越多。犯罪分子一般利用民众的疏忽大意,骗取受害者的身份资料,再以受害者的名义办理信用卡,然后进行恶意透支。还有一种情况是,受害者自己不慎将身份证丢失,被人用来办卡等等,结果就是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出很多不良信用记录。

  刘律师提醒:首先,银行在发信用卡时应尽自己审核的义务,在办理信用卡时严格审核相关资料,控制风险。另外,消费者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各种证件资料,如果遇到有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时,为安全起见,应该在上面进行签注,如“仅提供××银行,他用无效”等字样,以防止自己的身份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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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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