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创业板实施增、减持1%事后披露制度——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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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创业板实施增、减持1%事后披露制度
2009年05月08日 16: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8日电 据深交所今日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表示,为了规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为,避免因股东、实际控制人大量集中出售股份对二级市场交易造成巨大冲击,借鉴海外市场及中小板经验,实施增、减持1%事后披露制度。

  《上市规则》指出,为了规范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售股份的行为,避免因股东、实际控制人大量集中出售股份对二级市场交易造成巨大冲击,借鉴海外市场及中小板经验,实施增、减持1%事后披露制度,即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比例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相关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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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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