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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大限不足5个月 券商加紧规范分支机构

2008年12月26日 08:5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临近年末,按《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距离券商及其分公司完成规范的大限已不足5个月。除了对部分“管理中心”、“营销中心”等部门进行规范,不少券商更是为借机梳理布局促进发展绞尽脑汁。

  近几年来,除了营业部外,券商再设立中心营业部、区域营销中心、管理中心等部门的现象一直较为普遍。有的券商类似部门不仅承担了区域管理、统筹的工作,还组织、培训证券营销人员队伍招揽客户,甚至还设立了整套客户服务体系,做起了类似“营业部”的工作。少数券商历史遗留的银证通客户,也延续在类似部门中进行集中管理。在监管方面,由于类似这些机构的负责人并不需要经过监管部门的审批,监管部门对这块可能会有风险出现的“空白地”一直不能到位监管。

  今年5月13日,《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正式施行。该规定对券商旗下证券营业部以外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和部门提出了规范的新要求。比如,设立分公司应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分公司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券商不得授权同一家分公司经营具有利益冲突的不同业务,被授权经营自营业务或资产管理业务的分公司不得经营其他业务等等。在监管方面也扫除了原先的“盲区”,比如,分公司的业务活动、负责人都应接受分公司所在地监管局的监管。券商对分公司的风险控制、稽核审计和合规管理等应接受券商住所地证监局的监管。

  在新规出台后,券商规范分公司的浪潮也就此展开。临近年末,新一年公司业务发展布局提上重要议程,如何规范上述部门和分公司,并借机在规范的基础上设立新的分公司谋长远发展?券商纷纷忙碌起来,力争在明年5月13日的大限前完成相关规范工作。

  “这个月上旬,上海证监局在上海松江地区才组织了一次与券商的交流会,就是关于券商规范部门、设立分公司的事。”在上海地区的一家异地券商人士告诉记者,当日共有约28家券商的代表参加了交流会,这些券商大多数都是注册地在上海之外的券商,并且都有在上海设立分公司的意向。

  “各家券商设立分公司的方案会各有不同,但国内券商大抵能分成两类。”上海地区某创新型券商经纪业务负责人指出,对于注册地位于一线城市的大型券商,为了将业务拓展更广、更深,更多是考虑在除北京、上海、深圳外的城市来布局设立分公司。对于注册地在一线城市外的券商将倾向选择一线城市。另一方面,据记者了解,考虑设立分公司的多是中大型券商,小型券商基本没有这方面的考虑。

  截至目前,长江证券表示将在深圳设立分公司,国金证券也公布将在上海、北京设立主营投行业务的分公司。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半年内,市场将出现更多关于券商设立分公司的消息。(记者 杨晶)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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