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基本完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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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基本完成
2009年12月31日 20: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十二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 郭晋嘉)重庆市集体林权改革主体任务基本完成,当地集体林权颁证工作达到“两个百分之九十以上”,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重庆市林业局分管林权改革的副局长杨富权告诉记者,二00九年当地林业部门共发放国家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五百三十八万户,占应发证农户五百六十五万户的百分之九十五点二;发证面积达五千一百一十万亩,占应发证面积五千六百二十八万亩的百分之九十点八;实现主体改革达到“两个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年度目标,预计二0一0年六月底前当地集体林权颁证工作将全部完成。

  据介绍,重庆市现有林业用地六千多万亩,是耕地面积的一点八倍,但每亩年均产出金额仅约二十二元人民币,当地林区发展慢、林农收入少、林业效益低的现象非常显著。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该市可以放活林业经营权,将把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森林资本和经济优势,让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长。

  杨富权称,重庆市林业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明晰集体林产权,百分之七十点六的集体林地分山到户,百分之十五点一采取分股形式,百分之四点八的集体林地与林农分利不分林,还有百分之九点五的集体林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通过一系列林权制度改革,当地林农的收入不断提高。据测算,今年当地农民人均收入中来自林业的较去年增加一百二十元,预计可突破五百元人民币。

  收入提高的同时,当地农民造林护林积极性也不断提高。二00九年以来,重庆农民自发造林、合作造林面积达一百万亩,较二00八年增长一倍。各种林业合作组织也相继建立,农民自发成立的片区护林防火协会、专业合作社已达千余个。

  杨富权说,通过集体林权改革,当地森林资源被逐渐盘活。据不完全统计,重庆以转让、租赁、拍卖、联营等形式流转山林三千四百八十宗,流转面积达七百三十五万亩,流转金额近八亿元。林地、林木价值也进一步体现,林业经营开始由资源经营转向资本经营,当地林业金融支持制度逐步建立。

  据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开始在渝推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重庆十余区县已启动森林火灾保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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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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