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须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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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须交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010年01月06日 01: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一月五日电(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五日表示,二00九年度“中华慈善奖”计划评出二十五至三十个获奖机构、个人和慈善项目,其中包括为内地慈善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

  王振耀在当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二00九年度“中华慈善奖”设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最具爱心内资企业、最具爱心外资企业、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五大类。

  他透露,对参评二00九年度“中华慈善家奖”设立了基本标准,即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需要个人年度捐赠资金三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参评最具爱心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年度捐赠资金需要在五百万元以上,并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评审中的一项软性指标;参评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项目资金规模需要五十万元以上或特别具有示范推动价值。同时,所有奖项的评选还将从影响力、持续性、创新性、公信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中华慈善奖是中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其目的是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大力弘扬社会各界扶贫帮困、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义举,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

  据介绍,自二00五年以来,中华慈善奖已举办四届,全国先后有近百家媒体、累计三千余万网民参与了评选投票活动。四届共授予四百七十九(家、个)个人、机构和项目 “中华慈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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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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